伊敏煤電公司取消駕駛室的無人純電動礦用卡車及配套支持系統定制化開發研究與示范推廣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04-3-098)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伊敏河鎮
1. 招標條件
本伊敏煤電公司取消駕駛室的無人純電動礦用卡車及配套支持系統定制化開發研究與示范推廣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伊敏煤電公司取消駕駛室的無人純電動礦用卡車及配套支持系統定制化開發研究與示范推廣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華能伊敏煤電 《取消駕駛室的無人純電動礦用卡車及配套支持系統定制化開發研究與示范推廣》項目劃分為:車體研制、電池及智能充換電系統開發、無人駕駛系統研發、基礎理論研究四個標段。本標段為。
2.2本標段招標范圍
為車輛提供容量不少于509kWh電量的動力電池及充電、換電設施;研究適應大規模應用場景的配送式移動換電設施,將充電系統、配送系統、換電系統進行分離,從而實現換電站部署靈活、快速遷移的需求,解決電源位置受限、基礎建設浪費問題。提高換電系統使用效率,整體采掘效率;研發的電池及智能充換電系統能夠適應定制化開發取消駕駛室的無人純電動礦用卡車使用需求,滿足伊敏地區的使用特點,具備優良的使用性能,能夠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整套產品,實現產業化發展。
2.2.1電池箱及配套設備研發
一是選用技術成熟的磷酸鐵鋰電芯,組成單套容量不少于509kWh的電池,其中10套用于取消駕駛室車輛運行使用,另外5套布置在電池轉運車;二是合理利用取消車體駕駛室的空間,定制化研發能夠適應車體前側吊裝換電的15套電池箱;三是研發適配的承載托架,滿足惡劣工況下、近6噸的電池箱穩定運行條件。
2.2.2配送式智能充換電系統設施研發
一是充電站建設,實現同時為大于5套換電電池和1套轉運車電池充電功能;二是研發電池轉運車及配套設施,利用電動板車裝載電池,往返充電站、移動換電站之間,將電池從固定的充電站配 同時根據智能調度最優控制指令,指導司機駕駛電池轉運車完成電池配送工作。
2.2.3知識產權
取得與本項目相關的不少于28項國家實用新型專利、14項國家發明專利,發表2篇國家核心期刊論文,立項并編制至少1項相關行業標準。
2.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4年9月1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須提供近年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1項智能礦山、換電、新能源車、智能駕駛領域之一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
3.2.2本項目不允許轉包。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