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內蒙古豐泰發電有限公司煤場山墻封閉土建基礎工程,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服務內容:包含基礎土方開挖和余土外運、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鋼筋混凝土柱、梁、鋼筋混凝土擋煤墻、墻基礎、散水、防撞鋼柱、所有預埋件及錨栓、防雷接地系統等內容的施工、以及施工期間的沉降觀測;施工前的場地清理,施工控制網現場復測校核等全部工作。
土建部分拆除包含毛石擋煤圍墻、擋煤圍墻基礎;拆除影響封閉煤場土建基礎施工的原有地下管道及恢復;拆除原煤場照明燈塔鋼架,拆除燈塔基礎;影響煤場施工的道路拆除等,全部施工垃圾的清理外運出廠并應滿足當地環保的要求。
2.3服務期:合同簽訂之日起,招標方通知開工后,工期30天。
2.4招標范圍及內容:包含基礎土方開挖和余土外運、鋼筋混凝土筏板基礎、鋼筋混凝土柱、梁、鋼筋混凝土擋煤墻、墻基礎、散水、防撞鋼柱、所有預埋件及錨栓、防雷接地系統等內容的施工、以及施工期間的沉降觀測;施工前的場地清理,施工控制網現場復測校核等全部工作。
土建部分拆除包含毛石擋煤圍墻、擋煤圍墻基礎;拆除影響封閉煤場土建基礎施工的原有地下管道及恢復;拆除原煤場照明燈塔鋼架,拆除燈塔基礎;影響煤場施工的道路拆除等,全部施工垃圾的清理外運出廠并應滿足當地環保的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不處于供應商暫停投標的期限內。
3.2專項條件:投標人還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且在有效期內;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2投標人應具備的業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日期為2018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份單項合同金額在200萬元及以上建筑工程(含土建樁基工程)的合同業績。
3.2.3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證書并具有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2.4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項目通過電子商務平臺全流程電子招標,有意向的投標人按規定的時間,登陸電子商務平臺進行購買并下載招標文件。
4.2出售招標文件方式
獲取時間:2021 年8月31日 9:00 時起至 2021年9月6日 17:00 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