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上海
1. 招標條件
本上海大廈消防系統管理服務采購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委托服務商對上海大廈以下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檢測等管理服務項目:
1.防排煙系統、噴淋消火栓系統、氣體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防火卷簾門等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檢測。這部分工作內容與上一合同期一致;
2.新增分布式能源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消防水炮系統以及2021年上半年新增加的智慧消防系統維護保養和檢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供應商具有地方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壹級”企業資質證書;
3.2.2 供應商是在上海市消防技術服務管理系統(http://js.shxf-119.com)注冊過的維護保養檢測技術服務單位;
3.2.3 供應商須提供近三年(2018.1.1至今)具有面積五萬平方米及以上樓宇或其他商業項目的消防維保項目業績,應提供合同影印件(首頁、能反映服務范圍、簽字蓋章頁等)。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 2021年8月 31 日15:00起至2021 年9月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