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 廣東省東莞市
1. 招標條件
本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項目可研及前期部分專題技術咨詢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廠址在廣東省東莞市謝崗鎮粵海銀瓶創新區內的一期廠址的擴建端。二期工程擬建設2×47萬千瓦級調峰機組,最終規模為2×472.52MW+2×47萬千瓦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
規模:二期工程擬建設2×47萬千瓦級調峰機組。
招標內容:
1.開展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勘測、報告編制及評審工作,組織召開可研審查會,承擔可研審查會務工作,協助招標人編制項目核準申請報告等工作。
2.開展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項目前期相關支持性專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專題:
(1)水資源論證;(2)環境影響評價;(3)節能評估;(4)水土保持方案;(5)職業病危害預評價;(6)氣候可行性論證;(7)安全預評價;(8)大件運輸可行性研究;(9)場址防洪分析;(10)智慧電廠建設研究;(11)根據實際情況增減專題。
服務期: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可研報告外審,2021年11月完成可研收口并取得審查意見。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前期支持性專題,通過審查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如需批復)。本項目為預招標,項目合同自取得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批復同意開展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擴建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發文之日起生效。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 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華能東莞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二期工程項目可研及前期部分專題技術咨詢服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3.2.2 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必須具有獨立完成1臺套及以上的國內“9F級”或以上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含可研)或勘察設計或 EPC 總承包的投運業績,須提供業績證明材料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署頁、合同范圍等合同關鍵頁以及機組投產證明等材料)。
3.2.3本項目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且至少具備高級工程師職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同時負責過1臺套國內“9F級”或以上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機組項目前期咨詢服務(含可研)或勘察設計或 EPC 總承包項目,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等掃描件。
3.2.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7月16日9:00起至2021年7月22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