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環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運輸船租賃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玉環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運輸船租賃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項目法人自籌;招標人為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玉環1號海上風電場項目一期工程位于浙江省臺州市玉環近海海域,場區中心離岸距離約10km,水深7~10m,海底地形較平坦。規劃工程場區呈多邊形布置,東西長約10.4km,南北寬約9.6km,規劃海域面積47.3km。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3個標段,具體為: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個及以上5000噸(或以上)甲板運輸船租賃或運輸服務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座機或手機等)。 8.投標人需提供擬投入甲板運輸船的船舶檢驗證書(航區覆蓋“沿海或近海”)和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覆蓋“國內沿海”)。如擬投入的甲板運輸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未登記在投標人名下,則還需提供投標人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簽訂的船舶租賃意向協議或授權書。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運輸船租賃Ⅱ】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個及以上5000噸(或以上)甲板運輸船租賃或運輸服務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座機或手機等)。 8.投標人需提供擬投入甲板運輸船的船舶檢驗證書(航區覆蓋“沿海或近海”)和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覆蓋“國內沿海”)。如擬投入的甲板運輸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未登記在投標人名下,則還需提供投標人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簽訂的船舶租賃意向協議或授權書。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運輸船租賃Ⅲ】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3.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7.近三年(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具有1個及以上5000噸(或以上)甲板運輸船租賃或運輸服務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座機或手機等)。 8.投標人需提供擬投入甲板運輸船的船舶檢驗證書(航區覆蓋“沿海或近海”)和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覆蓋“國內沿海”)。如擬投入的甲板運輸船“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未登記在投標人名下,則還需提供投標人與“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經營人”簽訂的船舶租賃意向協議或授權書。 9.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7-15 11:53到2021-07-21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7-15 11:53到2021-07-2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