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海南省
1. 招標條件
本 洋浦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2×46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新建工程護岸加高工程施工 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 洋浦熱電有限公司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廠址位于海南省洋浦經濟開發區西北部沿海地區,洋浦港神頭港區北部。項目用地通過填海造地的方式取得,一次填海征用,分期建設使用。電廠西南側為園區規劃的園四路,西北側為濱海路,東南側為浦七路,廠址北臨瓊州海峽,廠址西北距離 1-2港池約 0.7km。
電廠規劃建設 4×460MW 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分兩期建設。其中一期2×460MW 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二期2×460MW 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本期工程為一期 2×460MW 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熱電聯產機組。
本期工程機組建設進度計劃:2020年12月28日~2022年9月28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通用資格條件
2.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2 專用資格條件
(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2) 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 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須具有至少1項鋼筋混凝土結構加固工程業績,并提供合同影印件或掃描件(首頁、能反映合同范圍、簽字蓋章頁)。
(4) 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其他要求:無。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7月16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7月21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