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第一中標候選人的行賄犯罪檔案信息查詢,招標人等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相關信息。
3.2 本項目對失信被執行人,按照《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執行。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查詢投標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提供給評標委員會。
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處理方法和評標標準:按《昆明市嚴重失信主體 領域懲戒實施細則》執行。
3.3 根據《云南省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6】68號)的規定,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過程中,若中標人有拖欠工資重大違法行為,取消其中標資格。招標人在發放中標通知書前,應當以查詢函的方式統一向當地人社部門函請出具中標人“工資支付信用記錄”等相關記錄信息。
3.4 對嚴重失信主體按照《昆明市嚴重失信主體 領域懲戒實施細則》(昆政規【2019】2號)執行。
3.5 其他:3.5.1 營業執照:投標人須為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事業)法人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5.2 資格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①勘察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丙級及以上資質;②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
3.5.3 勘察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往本項目的勘察負責人須具備高級技術職稱,并為注冊在投標人本單位的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材料;擬派往本項目的勘察負責人2016年至今以勘察負責人的身份承擔過1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勘察合同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或項目投資金額在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項目)(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協議書,業績證明材料須是能夠反映勘察負責人相關信息的才能作為有效業績)。
3.5.4 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擬派往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執業資格證書,同時還需具備高級技術職稱,并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證明材料;擬派往本項目的設計負責人2016年至今以
3.5.5 企業類似業績要求:
①勘察業績:投標人2016年至今承擔過兩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單項勘察合同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或項目投資金額在1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項目),并提供能夠體現項目規模的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協議書)。
②設計業績:投標人2016年至今承擔過兩個及以上的類似項目(單項設計合同金額在900萬元及以上或項目投資金額在45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設計范圍包含道路工程)設計項目),并提供能夠體現項目規模的業績證明材料(業績證明材料為合同協議書)。
3.5.6 財務要求: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審計報告。
3.5.7 信譽要求:
(1)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暫停或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等狀態;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沒有被項目所在地政府或國家部委禁止市場準入等情形(提供承諾或相關證明材料)。
(2)涉及投標人(供應商)的“行政機關認定的失信黑名單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標人(供應商)在“昆明市 平臺公共服務系統”上傳投標文件時上傳提供;投標人(供應商)沒有此項失信信息的,作出聲明函,在上傳投標文件時上傳提供;涉及投標人(供應商)的“‘信用中國’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云南省政府購買服務信息平臺”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標人(采購人)、招標(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在項目開標后評標會議開始前查詢、存檔,評標時由相關工作人員導入評標系統統一提供給項目評標委員會。招標人在發放中標通知書前對中標人失信信息再次查詢、核對。
3.5.8 其他要求:云南省省外企業到云南開展建筑活動的,需在“云南省勘察設計咨詢業管理信息網”上報企業的相關信息,并提供在有效期內的《省外勘察設計企業入滇信息登記證》。
3.5.9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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