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儲熱用高低溫熔鹽儲罐設備框架協議招標【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8-3-315)
項目所在地區:全國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儲熱用高低溫熔鹽儲罐設備框架協議招標【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二次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全國
2.2 規 模: /
2.3 標段劃分: 華能西安熱工研究院 生產項目儲熱用高低溫熔鹽儲罐設備框架協議招標
2.4 交貨地點: 西安熱工研究院 2023-2025年承攬各電廠改造項目現場
2.5 交 貨 期: 需求方下達《訂貨單》之日起60天內交貨
2.6 招標范圍: 預估采購4組熔鹽儲罐,包括高、低溫熔鹽儲罐各4臺,低溫熔鹽罐工作溫度200℃,高溫熔鹽罐工作溫度400℃,熔鹽介質為硝酸鉀+硝酸鈉+亞硝酸鈉。
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采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年。上述采購數量為預估量,而非承諾,以該期間實際訂單需求數量為準。采購人不承諾實際采購數量達到預估數量,投標人須充分考慮風險,招標人不承擔任何責任。投標人承諾了解實際采購數量可能存在此類變化并同意接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①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②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③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⑥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壓力容器A2級以上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壓力容器A2級以上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證書在有效期內。
(2)業績要求:2016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300立方米及以上大型儲罐供貨業績,業績證明須附合同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如國家強制性行業要求、資格條件等):無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