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華北 天津華能津港綠色能源 天津港東疆北防波堤風電項目施工監理預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8-1-220)
項目所在地區:天津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華北 天津華能津港綠色能源 天津港東疆北防波堤風電項目施工監理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天津市
2.2 規 模: 本風電場計劃安裝7臺風機,單機容量為6臺7.15MW及1臺7.10MW的并網型風力發電機組,總建設規模50MW。
2.3 標段劃分: 華能華北 天津華能津港綠色能源 天津港東疆北防波堤風電項目施工監理預招標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天津市濱海新區
2.5 服 務 期: 約10個月
2.6 招標范圍:建設地點:天津市濱海新區東疆北防波堤區域
建設工期:計劃2023年9月30日開工
工程質量標準:
1)不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工程質量為優良等級并符合達標投產及中國電力行業優質工程質量標準,爭創國家優質工程;
2)有效控制建設工程質量通病,觀感質量及施工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3)工程建設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工程項目的分項工程質量檢驗合格率為100%,符合達標投產要求。
招標范圍:本工程從初步設計具備審查條件、施工準備開始到土建、安裝、調試至工程所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的全過程監理,包括設計監理、施工監理和調試監理。對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質量、進度、施工安全、造價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控制,負責組織協調、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理,定期對承包人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配合達標投產及創優、項目審計、專項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包括工程試樁、風機基礎制作及樁基的制作及施工、風電機組安裝、升壓站建造及施工、設備安裝及施工、箱變、35KV集電線路及電纜敷設施工、升壓站送出線路及電纜敷設施工、全場接地網施工及測試、場內道路施工、環保施工、水土保持施工、消防施工、圖紙會審、施工組織設計會審、現場設備制作、設備及材料的質量控制、工程實施階段招標人另行委托和現場簽證變更、防波堤安全監測施工、分部試運、整體調試及所有機組通過252小時移交試生產后、竣工驗收等所有工程涉及的全部永久和臨時土建施工和安裝及缺陷責任期監理。
風險告知:※本項目招標待取得 和相關機構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上述建設條件,或因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導致項目無法實施,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不對招投標雙方形成約束,風險情況請各投標人自行評估、各投標人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成本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即視為承諾自愿承擔本次招投標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應具有水運工程監理乙級和電力工程乙級及以上監理資質或工程監理綜合甲級資質,且在有效期內;
(2)近五年,應具有至少1項風電類工程的監理業績。
(3)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他主要人員要求:總監理工程師應具有國家注冊監理師證,具有10年以上工作經歷,擔任過風電類工程等類似工程項目總監或總代。
(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