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公司內蒙古聚達發電 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系統通信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3-205)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北方公司內蒙古聚達發電 靈活性改造促進市場化消納38萬千瓦新能源項目系統通信設備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建設地點: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達拉特旗。
2.3 規模:裝機容量380.8MW。
2.4 建設工期:6個月。
2.5 本次招標采購設備的名稱、數量、技術規格:采購聚達38萬光伏項目所需的系統通信設備,包括2套光傳輸設備、2套PCM設備、1套綜合配線架、1套調度綜合管理網接入設備、導引光纜、附件及輔材等,以及響沙灣變擴容光口板,達旗電廠配置配線柜、內蒙中調和鄂爾多斯地調PCM擴容板卡等,包括設備、材料的供貨、指導安裝、調試、試驗等。
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
2.6 交貨地點:施工現場車板交貨。
2.7 交貨期:計劃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供貨,具體供貨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由國家認定的相應資質機構出具的所投光端機、PCM的型式試驗報告或檢測報告,光端機、PCM需提供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系統通信設備供貨合同業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投標人為代理商的,須提供光端機、PCM原廠商出具的授權書及三年免費售后服務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