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二批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3-362)
項目所在地區:甘肅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二批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甘肅省
標段一:華能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二批D1、D2、E1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服務項目,
標段二:華能甘肅公司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二批E2、F1、F2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服務項目
2.4 服務地點: 甘肅省 甘肅省慶陽市環縣境內
完成華能慶陽風光綜合新能源示范項目二批D1、D2、E1、E2、F1、F2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技術服務,包含永久占用、臨時占用及林木采伐設計等,每個風光項目均須單獨編制相應工作成果。
分別組織完成二批D1、D2、E1、E2、F1、F2風光項目使用林地、草原現場勘驗或評審會,通過專家評審組對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的審查,并根據評審意見修改完善論證成果。
以招標人的名義填寫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申請報告,完成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審批相關流程辦理,負責取得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文件,根據工作進度,二批D1、D2、E1、E2、F1、F2風光項目的風電部分及光伏部分分別編制和報審。?
用地規模:按照國家相關政策,項目規劃用地已完全避讓天然喬木林地、年降雨量400毫米以下區域有林地、一級國家級公益林地和二級國家級公益林中的喬木林地。
D1、D2、E1項目用地范圍包括339臺風機占地面積約15hm2;3個330KV升壓站占地約8.3hm2;進站道路及檢修道路等永久性用地約180hm2。風機施工平臺、升壓站施工區、電纜溝等臨時性用地約60hm2。本項目光伏電站升壓站和風電場共用,不另行征地,光伏項目用地全部為租地。光伏站區、檢修道路和線路桿塔的總租地面積約750hm2,光伏施工區臨時租地約2hm2。
E2、F1、F2項目用地范圍包括339臺風機占地面積約15hm2;3個330KV升壓站占地約8.3hm2;進站道路及檢修道路等永久性用地約180hm2。風機施工平臺、升壓站施工區、電纜溝等臨時性用地約60hm2。本項目光伏電站升壓站和風電場共用,不另行征地,光伏項目用地全部為租地。光伏站區、檢修道路和線路桿塔的總租地面積約750hm2,光伏施工區臨時租地約2hm2。
本項目用地范圍包含上述內容但不限于此,最終實際用地以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初設、項目建設需要為準。
推薦原則:本次招標可行性報告編制項目、E2、F1、F2風光項目使用林地及使用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項目)招標人根據評標結果每個標段確定1家投標人作為本標段的中標人。投標人可參與其中一個標段或多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只能中標一個標段,如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綜合排序均排名第一時,采取相應標段組合相加評標總價最低的原則,確定各標段中標候選人的組合方式及排序,已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人在其他標段不再推薦。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3)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4)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業績要求:近三年具有兩個及以上已完成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報告或使用草地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合同業績,須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
(2) 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商投標。
(3)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