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拉西瓦水電站位于青海省貴德縣與貴南縣交界處,電站屬大 型一等工程。電站規劃設計裝機6臺單機容量為700MW的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容量4200MW。電站于2003年11月開工建設,2009年5月首批二臺機組并網發電,2010年8月一期五臺機組全部投產發電,2021年12月28日,電站4#機組 正式投產發電,至此,電站已實現規劃設計下的全容量并網發電。
基于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的相關要求,以及電站自身安全管控的實際需要,根據電力系統“水力發電企業”治安反恐安全防范規范和標準中的相關規定,全面落實拉西瓦水電站治安反恐一級重點目標單位的安全防范責任,進而實現全面提升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水平的目的,為此,在實施本次治安反恐安全防范系統設施完善過程中,還需采購兩套防爆檢查裝置,進而達到國家和行業對水電站治安反恐安全防范 的規范要求。
1.2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防爆檢查裝置的采供。
1.2.2主要工作內容
負責2套防爆檢查裝置的設計、制造、試驗、驗收(包括工廠試驗、出廠試驗、現場驗收)/或采供;
負責所供防爆檢查裝置的包裝、運輸、現場交付及到貨驗收;
提供與防爆檢查裝置相匹配的配套配件和備品備件。
構成防爆檢查裝置的任何部件、組件和裝置如果在本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中沒有提到,但對該裝置的安全可靠使用是必需的,也應包括在供貨范圍及工作內容之內。
1.2.3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45日內完成所供設備的現場交付。
交貨
交貨方式:車下交貨。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防爆檢查裝置生產制造企業或授權代理經銷企業。
授權代理經銷企業須提供所投品牌防爆檢查裝置生產制造企業出具的有效授權書。
同一貨物/產品 只能有一家投標人。如為代理商投標,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作無效處理。
1.4.2企業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 )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5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五年內,至少向2個用戶/或同一用戶提供過≧2套防爆檢查裝置的供貨合同業績 。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