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項目概況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班多發電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興海縣曲什安鎮團結村。分公司現有各型車輛19輛,其中:中巴車(19~23座)4輛、越野車4輛、小轎車1輛、面包車(均為11座)4輛、廂式貨車2輛,雙排車1輛、商務車(7座、9座各1)2輛、皮卡車1輛。基于分公司內部管理的實際需要,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只需投標人配置專職項目負責人(兼隊長)1名,駕駛員15名,合計16名交通運輸服務人員。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交通運輸服務。
1.2 招標范圍及主要工作內容
1.2.1招標范圍
青海黃河水電公司班多發電分公司2022~2024年交通運輸服務。
1.2.2主要工作內容
(1)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現行有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項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禮貌行車,恪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
(2)承擔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安全駕駛及檢查、維護和清潔工作;
(3)承擔委托人生產、生活、公務等用車的安全駕駛服務;
(4)承擔委托人公休日、法定節假日的車輛值班及安全用車服務;
(5)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安全培訓、技術培訓、《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培訓,定期開展交通事故專項應急演練和處置演習;
(6)負責委托人各型車輛的日常管理(建立車輛臺賬、人員及車輛調度、每月人員出勤及臺班、車輛出行、油料、行車里程統計、核算等)、派駐人員的日常管理,并按委托人的要求,開展班組(車隊)等同化管理工作;
(7)負責車輛安全(行駛過程、出差停放、節假日車輛封存等)的風險評估和危險點(包括潛在危險因素)分析;
(8)負責并承擔派駐到委托人處駕駛人員的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的繳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投保(理賠金額≮150萬元/人·年)、每年一次的健康體檢、駕駛證的年審、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置等;
(9)負責交通事故的處理并配合相關各方辦理善后事宜;
(10)其他與駕駛服務相關的事項(在合同洽談時,可就相關事項與委托人進行具體協商)。
1.2.3項目服務地點、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地點:青海省海南州興海縣曲什安鎮團結村班多水電站。
(2)項目服務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項目服務期限
本項目約定服務期限:為三個年度(29個月)(即2022年8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受托人須在每年度合同期限到期前60天,接受委托人對該年度的合同履約評估和考核,評估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續簽下一年度合同;當評估和考核不合格時,委托人將不再與受托人續簽合同,且約定的29個月服務期限將自動終止。
2)每年度合同期限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2024)年1月1日至2023(2024)年12月31日。
1.2.4 委托人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序號 |
提供的便利委托人 |
辦公室 |
休息室 |
駕駛員住房 |
用餐 |
1 |
班多發電分公司 |
辦公室1間,配:辦公桌椅茶幾、沙發、床、電腦。 |
無 |
每間房內包含:床1張、床頭柜1個、寫字桌椅1套、電視柜1個、電視1臺、電冰箱1臺、床上用品(被褥、枕頭) |
可在職工食堂用餐,但費用須自理 |
本項目利用自有資金予以解決,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車輛管理服務企業(其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中須載明有車輛管理服務內容)。
1.4.2企業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認定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4駕駛人員資格及對配置人員數量的要求
(1)駕駛人員資格要求:針對本項目為委托人所配備的駕駛人員,必須持有與委托人現有車輛相匹配的、尚在有效期內的機動車駕駛證;身體健康,男性年齡在23~52之間,且不超過52周歲,女性年齡在23~47之間,且不超過47周歲,從事機動車駕駛在5年及以上。
(2)委托人駕駛人員配置數量
需配專職項目負責人(兼隊長)1名(須持有B1及以上駕照),駕駛員15名,合計16名。其中:持有A1駕照的駕駛員5名,B1駕照的駕駛員7名,C1駕照的駕駛員3名,另還需設置項目兼職安全員、兼職內務人員,均須由駕駛員兼任。
1.5 業績
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三年內,至少向2個派駐單位(工礦企業/商貯企業/機關、行政事業單位),提供并承擔過交通運輸服務方面的合同業績,且每份合同業績投入駕駛人員的數量≮8人(附合同復印件,合同復印件至少應反映出合同首頁、合同簽字頁、主要工作內容、投入駕駛人員數量等內容)。
1.6 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 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2年6月9日~2022年6月15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