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NC溫度傳感器設備采購已審批,資金來源已落實。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編號
2.2 招標項目名稱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NC溫度傳感器設備采購
2.3 招標項目概括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塊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縣海尾鎮塘興村,瀕臨北部灣。地理坐標為東經108°53′20″~108°54′23″、北緯19°27′5″~19°28′2″。廠址東北距海頭鎮約4.5公里,西南距海尾鎮約9.5公里,東側和東北分別與雙塘村和南羅村相望,距離分別為2.5公里、4.3公里;東距儋州市約70公里,東南距昌江縣城約30公里,西南距東方市約51公里;東北距海口市約160公里,東南距三亞市約150公里。
2.4 招標范圍
設備名稱: NC溫度傳感器
設備數量:不帶套管的NC級RTD 40套; 帶套管的NC級RTD 96套;壓力式溫度計27套;雙金屬溫度計8套;試驗用溫度計套管46套。
關于設備的技術規格要求,詳見技術規格書
2.5 交貨地點
海南現場DDP
2.6 交貨期
2024年1月15日
2.7 質量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投標人應滿足以下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有資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標貨物供貨及相關服務。
3.2投標人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3.3投標人必須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財務、技術、設計和制造/采購能力,并滿足下列要求:
3.3.1必須是在法律和財務上獨立的實體。
3.3.2具備壓水堆核電站所投標設備的設計、技術轉讓、制造/采購和工程實施、質量保證、組織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標人應已實施了滿足招標文件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投標人應根據其所承擔的工程任務和責任制定和實施質量保證大綱,并對質量保證大綱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項目質量和服務負責,同時承擔合同所規定義務和法律責任。
3.3.4投標人須有良好的銀行信用和商業信譽,不得處于破產、停業、財產被接收或凍結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實現的情形。
3.4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本項目僅壓力式溫度計允許代理。針對壓力式溫度計,投標人必須取得所代理廠家為本招標項目的制造商授權書。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壓力式溫度計,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