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須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至少具有2項合同金額在20萬元及以上的衛生保潔服務業績(單項業績合同服務時間至少為半年),并提供合同掃描件等有效業績證明材料。
(2)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獲取時間:從2021年11月09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11月14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