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霞浦核電有限公司基地廠外綜合配套工程項目報批相關專題論證委托服務招標人為霞浦核電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源為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工期:自合同簽訂完成之日起30天內完成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編制,45天內完成節能報告編制;60天內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環評登記表編制。根據發包人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協調情況,負責開展相關專題報告的現場論證會或專家審查會。
2.3 招標規模:霞浦核電基地廠外綜合配套工程位于霞浦縣長春鎮長門村,項目分為南北兩個地塊,用地面積共計約9公頃(南地塊約3公頃、北地塊約6公頃)。規劃布置辦公樓、倒班宿舍、信息文檔中心、培訓中心、公眾溝通中心、技能培訓中心等建筑,建筑面積總計約13萬平米。本項目分兩期建設,先開展一期工程(南地塊)相關建設工作;然后開展北地塊相關建設工作;兩個地塊分別單獨向政府主管部門開展用地手續、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辦理,根據工程需要編制提交相關的專題報告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意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對接國家2016年本)的通知》(閩政〔2017〕21號)相關規定,本工程屬于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應按照規定報送有關項目核準機關核準。項目用地報批、規劃許可證及工程施工許可證辦理前,應開展相關專題論證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報請相應主管部門存檔備案作為后續證件辦理依據,具體應開展的專題包括本工程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節能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等,報告編制完成后需經專家評審通過并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作為本項目開展用地事項辦理、及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的依據。
2.4 本次招標標段為:霞浦核電有限公司基地廠外綜合配套工程項目報批相關專題論證委托服務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2) 投標人須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3項簽訂合同并論證的專題業績(社會穩定風險分析報告、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書、節能報告、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其中任意三項及以上,相同類型業績只計算一項業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含合同首頁、服務范圍和簽字蓋章頁)。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09月10日 09時00分起至2021年09月15日 17時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