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1~2022年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本次框架協議采購范圍為2021-2022年集團公司下屬各區域(產業)公司涉及的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項目,最終評估量以實際需求為準。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8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5)2021~2022年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采購標段5(北區)閑廢物資估值100萬以下
006)2021~2022年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采購標段6(西區)閑廢物資估值100萬以下
007)2021~2022年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采購標段7(東區)閑廢物資估值100萬以下
008)2021~2022年閑廢物資資產評估服務機構選聘框架協議采購標段8(南區)閑廢物資估值100萬以下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須具備資產評估資質,提供資產評估資格證書或所在地省級財政部門備案的備案公告;
3.2.2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擁有10名及以上注冊資產評估師,提供經年檢合格的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卡;
3.2.3 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5項電力行業閑置物資或廢舊物資資產評估業績。(合同以掃描件為準,至少包含簽章頁及能反應工作內容的關鍵頁);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31日9:00起至2021年9月7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