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0.38791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工程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簡要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或交貨期)等)。
規模:江蘇能源開發有限公司10.38791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共分五個部分,包含蘇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4.4785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江陰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1.38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0.318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南京熱電有限公司0.7102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華能淮陰電廠3.50121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
蘇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利用電廠內建筑物屋頂及水面等進行建設,采用“廠用電接入、平價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分布式光伏電站分布在蘇州熱電燃煤機組長江路廠區內14 處位置場所,包括廠房建筑屋頂 12 處、停車棚頂 1 處、水面 1處,場地總面積約 30820 平方米。項目總裝機容量為 4.4785MWp,擬布置每套 530Wp 容量的光伏組件約 8450 件。
江陰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利用江陰燃機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屋面14000平方米建設,采用“廠用電接入,平價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總裝機容量為1.38MW,擬采用535Wp單晶組件。
南京金陵發電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利用廠內建筑物屋頂進行建設,采用“廠用電接入、平價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分布式光伏電站分布在電廠廠區內2 處位置場所,包括廠房建筑屋頂3處,場地占用屋頂總面積約 2983.25平方米。 項目總裝機容量0.318兆瓦,擬布置每套 530Wp 容量的光伏組件約 600 件。
南京熱電有限公司屋頂分布式光伏利用廠內建筑物屋頂進行建設,采用“廠用電接入、平價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設規模 0.7102兆瓦,擬采用530Wp單晶組件約1340件。
淮陰電廠屋頂分布式光伏利用廠內建筑物屋頂進行建設,采用“廠用電接入、平價上網”模式建設光伏發電項目。項目建設規模3.50121兆瓦,擬采用530Wp單晶組件約4781件及535Wp單晶組件1808件。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上述五家單位合計10.38791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工程。采用統招分簽的形式。
本項目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五家單位10.38791兆瓦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工程各系統和配套工程勘察、設計、對側間隔改造;項目設備及材料采購、運輸和管理;項目各系統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準備、施工、調試、投產、質量監督、竣工驗收(含水保、環保、檔案、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工程專項驗收)一體化總承包;項目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環境評價、職業健康和安全等專項驗收內容整改;項目驗收移交后質保期服務,實現消防、安全設施、勞動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三同時”等。施工協調、施工產生的政策處理及臨時用地、技術培訓以及其他服務等均包含在總承包范圍內。詳見技術規范。
計劃工期:本工程總工期不超過3個月,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暫定于2021年09月15日開工,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網投產。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2.2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和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明文件。
3.2.3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須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來,累計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光伏電站施工圖階段設計業績(E)和施工業績(C),或累計容量20兆瓦(其中一項業績單個容量不低于5兆瓦)以上光伏電站工程總承包業績(EPC),提供合同復印件或證明文件,合同以簽訂時間為準。
3.2.4投標人或投標聯合體擬派遣的項目經理須具備二級注冊建造師及以上(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以及安全資格證(B類)證書,提供證明文件。
3.2.5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獲取時間:從2021年8月19日9:00起至2021年8月26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