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鹽城市
1. 招標條件
本大豐海上風電項目海岸生態環境整治與修復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鹽城大豐新能源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規模:400MW;
范圍:依據《江蘇大豐300MW海上風電示范工程海洋生態修復實施方案》《大豐擴建100MW項目環保生態補償方案》的相關要求,開展海岸帶濱海濕地生態整治修復工作內容。
選擇建川養殖區修復面積約570畝,開展生態修復工程,通過水田修復工程、濕地修復工程、淺灘修復工程、開敞水面修復工程、植被修復工程、管護道路工程、渠系工程、渠系配套工程等相應工程,構建健康完善的生態系統,打造自然優美的生態環境,將原有淡水精養魚塘轉變為適合珍稀動物棲息的生態濕地,提高修復區生態功能和生態環境質量,提升海岸帶防災減災能力。
計劃工期: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施工建設工作,通過甲方及當地主管部門驗收后提供24個月的維護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1.3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相關部門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單位施工類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投標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至少具有一項生態整治修復類似業績(合同復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證明招標人要求的業績等信息的頁面);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 8 月 6 日9:00起至2021年 8月 16 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