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東北區域熱網項目保溫管件、螺旋鋼管、聚氨酯原料、外護管框架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021年東北區域熱網項目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4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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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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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溫管件 |
保溫管件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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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鋼管采購框架招標 |
螺旋鋼管采購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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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氨酯原料采購框架招標 |
聚氨酯原料采購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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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護管采購框架招標 |
外護管采購 |
10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保溫管件】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具備在投標截止日前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
6.制造企業必須具有與所投產品相關的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管道元件)A級。
7.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近3年內(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至少3份含DN1400及以上型號管件的供貨完工業績(要求單筆合同金額100萬以上)。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2)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用戶提供的投運證明或安全穩定運行證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或質量驗收報告等。以上證明性材料均需能證明投運或完工時間,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手機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的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8.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會計年度(2018年-2020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不能連續兩年虧損,注冊成立不足兩年的企業,招標人不接受出現虧損的投標人。
9.其他要求:(1)只接受管件制造企業投標 (2)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螺旋鋼管采購框架招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具備在投標截止日前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
6.投標人應具有至少1條DN1400以上規格螺旋鋼管生產線,并提供生產設備證明(采購合同)。投標人應具有靜水壓力試驗及工業電視無損檢驗設備,并提供檢驗設備證明(采購合同及年檢證明)。投標人應具有API認證或PED認證。
7.投標人具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壓力管道元件)A級(原許可目錄A1級)。
8.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近5年內(2016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個DN1400及以上規格為主的鋼管投運業績(要求單筆合同金額1000萬以上)。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2)、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用戶提供的投運證明或安全穩定運行證明,或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或質量驗收報告等。以上證明性材料均需能證明投運或完工時間,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手機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的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9.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會計年度(2018年-2020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不能連續兩年虧損,注冊成立不足兩年的企業,招標人不接受出現虧損的投標人。
10.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近二年(2019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較大及以上事故中負次要(重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二)近一年(2020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一般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三)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發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責任認定或批復。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聚氨酯原料采購框架招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具備在投標截止日前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代理商和經銷商可提供本企業或生產企業的質量認證證書。
6.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近 3 年內(2018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具有本企業至少用于預制直埋保溫管業績 500 噸。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的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7.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會計年度(2018年-2020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不能連續兩年虧損,注冊成立不足兩年的企業,招標人不接受出現虧損的投標人。
8.其他要求:(1)投標人為聚氨酯生產廠家、代理商、經銷商或針對本項目的授權企業,并提供代理權證或授權書掃描件 (2)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本項目接受代理商、經銷商投標。
【外護管采購框架招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具備在投標截止日前有效的質量體系認證。
6.資格能力要求:(1)投標人應具備至少1條Φ1680及以上規格真空定徑擠塑設備,提供生產設備證明(采購合同)(2)投標人應提供聚乙烯原材料供應商的原材料授權書或產品合格證明。
7.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在近5年內(2016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具有至少2個DN1400及以上規格為主的投運業績(要求單筆合同金額1000萬以上,外護管業績或保溫管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簽章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2)、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用戶提供的投運證明或安全穩定運行證明,或國家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性能試驗報告或質量驗收報告等。以上證明性材料均需能證明投運或完工時間,并提供有效的用戶聯系方式(聯系人、職務、座機、手機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或完工證明性材料的業績均被視為無效業績。
8.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會計年度(2018年-2020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招標人不接受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不能連續兩年虧損,注冊成立不足兩年的企業,招標人不接受出現虧損的投標人。
9.其他要求:(1)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2)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一)近二年(2019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較大及以上事故中負次要(重要)責任或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二)近一年(2020年1月-投標截止日期)內,在同類工程發生的一般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三)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發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的事故調查責任認定或批復。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4-23 14:30到2021-04-29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4-23 14:30到2021-04-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