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采購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華能國際”、“公司”、“招標方”)為紐約、香港、上海三地上市發電公司,現擬以公開招標的方式選聘一家財經信息服務商。本項目最終選聘的供應商將承擔招標人指定印刷品的設計、排版及供貨,以及相關披露文件的排版、格式轉換及香港聯合交易所網站上傳等服務,服務期限為三年(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在香港和北京設有辦公場所;
(2)投標人須具有2013年1月1日起至今為A+H股國企上市公司提供財經印刷和信息披露服務三年及以上的業績;
(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4)投標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因違法違規行為被監管機構立案、調查或處罰的情形;
(5)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1年4月24日9:00起至2021年4月30日17:00止。
獲取方式:
4.1 購買:在招標文件發售期內可線上購買招標文件。
4.5 招標文件費: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 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