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發電 脫硝用液氨采購項目招標公告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規模:2X其他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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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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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發電有限公司脫硝用液氨采購 |
脫硝用液氨采購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下載電子發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章丘發電有限公司脫硝用液氨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3)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3.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若為生產商,必須應具有液氨的《全國工業品生產許可證》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投標人若為經銷商,必須具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必須包括液氨或氨。
5.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應具有 2 項國內 300MW 及以上火電機組的液氮供貨業績,并且每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100萬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6.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財務報告結論良好(應提供近三年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量表)
7.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8.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投標人為代理商的,請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廠商(進口材料要求獲得制造商或國內總代理)出具的對本項目的授權。
9.其他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項目提供招標代理服務的;
(3)與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4)與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5)與本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安全質量問題的。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