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為浙江公司能源發展公司光伏電站委托運維服務招標,本次招標運維區域已投產電站128座,在建電站29座,均為分布式電站,至年底分布式電站合計固定裝機容量為477.63MWp,集中式電站無。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8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1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69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6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85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50MWp。本項目為 (浙江)能源發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區域內運營光伏電站(含電站附帶儲能系統、SVG等附屬系統,不含戶用)2024-2026年基礎運維、預防性試驗、屋面補漏、組件全面清洗等工作,按區域劃分為2個標段。本標段為2標段。
標段1(寧波、紹興、臺州、舟山、杭州、湖州、嘉興區域),區域內分布式光伏電站及集中式光伏電站,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32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1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49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0MWp,2024-2026年累計預估分布式總運維容量約1220MWp、集中式總運維容量約20MWp(不含全面性除草,集中式光伏項目運維前需簽訂單項委托書,區域內部分集中式電站招標方可根據實際需要,可另行公開招標)。
標段2(金華、衢州、溫州、麗水區域),區域內分布式光伏電站及集中式光伏電站,預計2024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16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10MWp,2025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28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60MWp,2026年分布式運維容量約360MWp、集中式運維容量約230MWp,2024-2026年累計預估分布式總運維容量約800MWp、集中式總運維容量約300MWp(不含全面性除草,集中式光伏項目運維前需簽訂單項委托書,區域內部分集中式電站招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另行公開招標)。
本項目服務期:標段1服務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余姚、慈溪、諸暨所屬區域的項目服務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標段2服務期:2024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修類三級及以上、承試類三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總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的合同業績2份,且每個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行完成的服務期不低于1年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技師及以上職業技能資格等級或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