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一個標段。
2.1.2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1)東勝站拆除既有站臺電纜溝(從站臺南端至站臺北端),新建長500m的綜合管溝。在既有通道兩側側壁新增6排電纜支架,將強弱電電纜按兩側分開敷設上架,新建2條排水暗管,解決電纜槽和電纜綜合通道內排水問題。
(2)敖包溝站在電纜溝檢查井與站臺邊排水溝間增加1條排水暗管。
(3)將原林沙線14#塔、15#塔、16#塔龍門桿更換為角鋼塔;該項工程需要與鄂爾多斯市電業局辦理施工手續和征地事宜由投標人負責辦理。
注:包神線東勝站和敖包溝站電纜溝改造工程工程量需要在天窗點內施工,天窗為每周2個,每個天窗為4小時;最終以招標人發布的工程量清單和圖紙文件為準。
2.1.3工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4月10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日。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證書,其中承裝、承試要求三級及以上。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包含10kV及以上的電力線路施工業績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竣工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或建筑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10kV及以上電力線路施工項目中擔任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須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3)擬派的項目經理須明確且唯一,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項目經理,提供承諾書。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23 18: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