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蒲縣東岳文旅康養小鎮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已由蒲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以蒲審管復(2023)117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蒲縣文化和旅游局,資金來源為除申請專項債券及上級補助資金外,其余由縣財政統籌配套解決,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EPC)模式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蒲縣東岳文旅康養小鎮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總承包(EPC)
2.2建設地點:蒲縣縣城內。
2.3建設規模及內容:
(一)素質教育拓展基地改造對現武裝部建筑進行改造,地塊占地面積約為32036m²,地塊建筑面積12952.37m²,改造內容包括外墻保溫及窗戶改造、雨水管改造、室外散水及臺階改造、擋土墻彩繪、活動場地改造、拓展活動設備等;
(二)生態廣場及生態停車場
為東岳文旅康養小鎮提供一個廣場集散中心及停車區,生態廣場地塊占地3300m²,生態停車場地塊占地6509.3m²,停車位50輛。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綠化工程、入口大門、小品設施、標識系統以及配套水電設施等;
(三)嘉運街板塊提升改造
主要對嘉運街西側區域進行環境整治,包括新建部分及改造部分
1.新建嘉運文化街建筑面積3850.73m², 共包括9棟兩層公共建筑,建設內容包括建筑的土建裝飾工程、安裝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的道路綠化工程、配套水暖電設施等;
2.改造部分主要對周邊7棟住宅樓進行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積約為23619.42m², 建設內容包括平屋頂改坡屋頂、外墻保溫及窗戶改造、雨水管改造、室外散水改造等設施。
2.4招標范圍:本工程從工程設計開始到質保期結束為止,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及相關采購、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選一個中標單位。
2.6計劃工期:24個月
2.7項目總投資:6084.8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含材料、設備)5348.95萬元,設計費用46.73萬元。
2.8質量要求:設計滿足現行的建設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和本招標文件要求的設計深度;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資金及財務狀況。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工程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可為同一人),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報名的,需滿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標僅限兩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分別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相應的資質條件。
②聯合體各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總承包項目牽頭人、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③聯合體牽頭單位應為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人員,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
④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⑤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
3.6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 網站平臺中未被列入黑名單等不良信用記錄;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記錄中無行賄犯罪記錄(聯合體各單位的法人、工程項目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3.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電子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12月13日00時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23時59分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蒲縣東岳文旅康養小鎮基礎設施提升改造項目總承包(EPC)
2.2建設地點:蒲縣縣城內。
2.3建設規模及內容:
(一)素質教育拓展基地改造對現武裝部建筑進行改造,地塊占地面積約為32036m²,地塊建筑面積12952.37m²,改造內容包括外墻保溫及窗戶改造、雨水管改造、室外散水及臺階改造、擋土墻彩繪、活動場地改造、拓展活動設備等;
(二)生態廣場及生態停車場
為東岳文旅康養小鎮提供一個廣場集散中心及停車區,生態廣場地塊占地3300m²,生態停車場地塊占地6509.3m²,停車位50輛。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綠化工程、入口大門、小品設施、標識系統以及配套水電設施等;
(三)嘉運街板塊提升改造
主要對嘉運街西側區域進行環境整治,包括新建部分及改造部分
1.新建嘉運文化街建筑面積3850.73m², 共包括9棟兩層公共建筑,建設內容包括建筑的土建裝飾工程、安裝工程,以及室外配套的道路綠化工程、配套水暖電設施等;
2.改造部分主要對周邊7棟住宅樓進行外立面改造,改造面積約為23619.42m², 建設內容包括平屋頂改坡屋頂、外墻保溫及窗戶改造、雨水管改造、室外散水改造等設施。
2.4招標范圍:本工程從工程設計開始到質保期結束為止,包括工程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及相關采購、竣工驗收和最終交付等所有工作。
2.5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分一個標段,選一個中標單位。
2.6計劃工期:24個月
2.7項目總投資:6084.8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用(含材料、設備)5348.95萬元,設計費用46.73萬元。
2.8質量要求:設計滿足現行的建設工程建設標準、設計規范和本招標文件要求的設計深度;工程達到國家現行有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單位負責人、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3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資金及財務狀況。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和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其中,投標人擬派工程項目總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可為同一人),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投標報名的,需滿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投標僅限兩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聯合體各方應當分別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和相應的資質條件。
②聯合體各方必須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總承包項目牽頭人、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約定雙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
③聯合體牽頭單位應為施工單位,工程項目總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單位人員,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
④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
⑤聯合體中標的,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招標人簽訂合同,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聯合體的成員結構、相互關系均不得變動。
3.6 投標人在“信用中國” 網站平臺中未被列入黑名單等不良信用記錄;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記錄中無行賄犯罪記錄(聯合體各單位的法人、工程項目總負責人、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
3.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電子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3年12月13日00時00分至2023年12月19日23時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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