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福建三明尤溪旭源佳宇華揚19.98MW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福建三明尤溪旭源佳宇華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縣。光伏項目主要應用于旭源紡織、華揚纖紡、佳宇紡織廠區內,屋頂形式為彩鋼瓦屋面,此次項目三個廠區共規劃面積約23.6195萬平方米,光伏設計可利用屋面面積約為13.3674萬平方米。旭源紡織規劃裝機容量為10.559935MWp、華揚纖紡規劃裝機容量為8.22788MWp、佳宇紡織規劃裝機容量為1.1209MWp,三個廠區總裝機容量為直流側19.908715MWp、交流側19.98MW。
本項目選擇旭源紡織一期廠區的1#廠房、2#廠房、7#廠房、機修車間的彩鋼瓦屋面、華揚纖紡廠區內的1#廠房、2#廠房、3#廠房、6#廠房的彩鋼瓦屋面、佳宇紡織廠區內的1#廠房、2#廠房、3#廠房的彩鋼瓦屋面進行本工程光伏項目建設使用,各廠房彩鋼瓦屋面采用安裝角度跟隨屋面直接平鋪在彩鋼瓦屋面的安裝方式。
本項目利用上述企業己建成的空閑廠房屋頂鋪設光伏組件,場址充分利用其屋頂資源規劃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運行模式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以5個10kV并網接入點接入電網。
2.1.2招標范圍:承包方式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工程總承包,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并網光伏電站、鋼結構廠房加固及協調屋下企業、場內檢修道路、旭源廠區擋墻及車棚建設、廠區綠植恢復、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施工臨時用地、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設施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計審查、設備購置、材料采購(不含甲供的組件、逆變器和光伏子陣通訊箱)、甲供設備的裝卸及保管、甲供在永泰荷溪村組件和逆變器的二次運輸保管裝卸堆砌、工程施工安裝、屋面及鋼直梯生命線安裝、試驗及檢查測試、系統調試、涉網調試、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調度及供電手續、消缺、培訓、驗收和最終交付投產、質保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民事協調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含一切險);工程驗收,包含水保備案、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檔案等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投產發電日至發包人完成生產移交期間電站的運行維護;缺陷保證期內的服務。
2.1.3計劃工期:自正式通知進場施工時間起120日完成全部并網,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新能源發電)專業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不包含投標人作為聯合體成員單位參與的光伏EPC總承包工程的合同業績)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若執業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業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發電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發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2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0-09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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