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3)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業績要求: (1)投標人在(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內同時至少已完成以下業績:1)1項為國內航線LPG運輸船船舶操作與管理服務業績,合同標的金額大于200萬元;2)1項為國際航線全冷式LPG或半冷半壓式LPG或LEG或LNG運輸船或加注船船舶操作與管理服務業績,合同標的金額大于200萬元。并提供上述相應業績證明文件。(注:一個合同或多個合同中能夠體現且滿足上述兩種業績類型即可)。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驗收證明文件或(財務)結算清單等,并提供與該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 (3)若業績合同為年度協議,還應至少提供1項已完成訂單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及結算發票(接受一個年度協議中能夠體現且滿足上述要求的兩種業績類型訂單,提供的同類型訂單的金額接受累加計算)。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