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北方公司北方聯合電力 新能源場站無線網絡建設項目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3-298)
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
1. 招標條件
北方聯合電力 新能源場站無線網絡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項目由北方公司統一招標、統一簽訂合同,付款由北方公司所屬基層單位分攤。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項目依據《新能源場站無線網絡建設指導意見》,在北方公司所屬已投產新能源場站要開展無線網絡建設,實現無線網絡的有效覆蓋。應用目前市場主流且成熟的無線通信系統,為北方公司推進新能源場站管控模式的改革創新,推廣新能源場站智慧化運維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2.2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北方聯合電力 所屬新能源場站。
2.3 建設工期:120天。
2.4招標范圍: 采購北方公司新能源場站無線Mesh設備、無線WiFi設備、交換機、防火墻等軟硬件系統的集成,以及新能源場站生產管理移動應用系統建設。所有設備均需提供三年原廠質保服務,生產管理移動應用系統需提供軟件著作權及一年原廠商技術服務支持。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2.5 交貨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北方聯合電力 所屬新能源場站。
2.6 交貨期: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成供貨,具體交貨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無線網絡設備具有工信部頒發的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證。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近年至少2份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合同范圍包含新能源場站無線網絡建設的合同業績及用戶驗收證明,以及每份合同對應發票至少一張,需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