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山東 華能濟南黃臺發電 2023年-2024年通勤班車租車服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2-11-2-002-01)
項目所在地區:山東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山東 華能濟南黃臺發電 2023年-2024年通勤班車租車服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華能濟南黃臺發電 員工通勤班車租車服務。A車輛為50座及以上車輛,負責華能濟南黃臺發電 員工上下班接送服務,每日往返一次為一趟,路線為領秀城小區---經八緯一--黃臺電廠-----濟陽區回河街道冉家村辦公區,往返一趟約120公里;B車輛為19座及以上車輛,負責華能濟南黃臺發電 員工上下班接送服務,每日1次往返黃臺電廠--濟陽區回河街道冉家村辦公區,往返一趟約70公里。
2.2服務期: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服務期24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有關部門認定的串通投標和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行為,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 投標人須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至少2項通勤車租賃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2) 投標人提供的車輛行駛證須注明為:租賃或旅游客運;須提供車型座位數A車型不少于50座,B車型不少于19座,且車齡8年以內,行駛里程12萬公里內車輛,必須購買車輛保險、三者險、座位保險。
(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