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內場通用車輛維修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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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內場通用車輛維修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內場通用車輛維修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505004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市轄區 | |||||||||||||||||||||||||||
(五)項目需求: | |||||||||||||||||||||||||||
1.功能目標 減少車輛(燃油車,車輛型號及數量詳見附件)故障,保障行車安全,提高車輛利用率及保障時間。 2.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符合車輛原廠出廠標準和使用手冊要求。 3.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本項目要求供應商為我方內場通用輛提供維修、保養服務,并滿足以下要求。 (1)提供24小時救急服務。 (2)提供的車輛配件必須源自生產廠家或正規廠家。 (3)按照車輛維保手冊提供質量保障。 (4)嚴格按照車輛維保手冊規程作業。 (5)提供車輛維保提醒服務。 (6)車輛所有人未發現的故障,維修技術人員發現后有義務告知車輛管理人或者駕駛員。 (7)車輛維修、保養及項修作業工作結束后,需經過我方駕駛員、車輛管理員驗收合格方可出廠。 (8)車輛出廠時車容整潔。 (9)供應商必須有固定的維修作業廠房。 (10)本項目所涉及車輛均使用重慶江北國際機場有限公司飛行區航務管理部核發的民航-DXXXX牌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該牌照車輛只能在機場規定的范圍內行駛,不能行駛于社會公共道路,故供應商應具備保障該車牌車輛到達維修場所的能力。 (11)供應商應具備本項目廠家授權維修資質或汽車維修相關資質。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嚴格按照車輛維保手冊作業,所有送修車輛必須經過車輛所有人驗收故障排除后方可出廠。 (2)維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維修相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車輛手冊及技術要求作業,以免造成車輛起火等財產損失。 (4)供應商需配備專業的車輛檢測設備,安全防護設備。 (5)供應商必須有固定的維修廠房并且保持清潔、整齊,通風良好,以防止車輛電氣發生意外而造成車輛損壞。 5.驗收標準 (1)車輛送修時的故障完全排除。 (2)接車駕駛員與維修技師一同試車、查看修復后車輛是否故障排除及達到出廠標準。 6.建議合同期限 30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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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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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23時59分59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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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劉翔 | |||||||||||||||||||||||||||
聯系人電話:023-67824164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所有報名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并制作成PDF文件。 (三)請供應商認真閱讀《“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質疑聯系渠道》。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