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防洪排澇完善工程已由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發展和改委委員會《關于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防洪排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泰高新發改〔2023〕177號)批準建設(已于2023年9月8日發布《南官河口門片防洪排澇完善工程和刁鋪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澇完善工程監理》招標計劃),建設資金來自區財政,項目法人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泰州市高港區)水利工程建設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現對該項目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防洪排澇完善工程監理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刁鋪街道、口岸街道、沿江街道。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刁鋪街道府前河片防洪排澇完善工程投資額約3740萬元,擬新建南官河(蔡坪河至許莊河段)約 1.5 公里防洪墻,府前河豐岸路、金港路段新建箱涵連通水系,在府前河與南官河交接處建設雙向引排閘站一座,片區入南官河、許莊河雨水管加裝節制。南官河口門片防洪排澇工程投資額約3270萬元,擬新建南官河(宣堡港至蔡河段)約 2.8 公里防洪墻,沿河西路排澇站出水箱涵增加節制,入南官河、宣堡港雨水管加裝節制,片區新建 4 座地埋式排澇泵站,改造濱江時仙泵站。總投資額:7010萬元;總工期:270日歷天。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本次監理共分1個標段。招標范圍為泰州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防洪排澇完善工程監理范圍內施工期和缺陷責任期的監理工作,包括施工全過程的進度、質量、投資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組織協調;履行工程監理安全責任等 ;對應建設投資金額:7010萬元 ;相應監理費用估算金額:125萬元。
2.4本合同項目監理服務期限:施工期暫定270日歷天和缺陷責任期一年(按365日歷天計),共計635日歷天。監理服務期為暫定,具體以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內容的工期和缺陷責任期作為最終監理服務期,投標人在投標時綜合考慮工程施工的延期。
2.5付款方式:按形象進度付款,合格工程量達到50%,支付相應工程進度款*中標監理費率*50%;工程完工驗收后支付至工程進度款*中標監理費率*70%;完工結算經雙方確認后,監理費支付至施工標雙方確認價*中標監理費率* 97%,余款在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執照:獨立法人。
(2)資質要求: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以簽訂合同時間為準)以來,具有總投資25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高標準農田和農業開發項目除外)監理業績或具有總投資500萬元及以上的水閘或泵站或閘站一體化工程監理業績。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5)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具有水利部注冊專業為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并具有水利類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其他人員要求: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7)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要求: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增加的資格評審標準: /。
(8)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合體各成員<如有>)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依據《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意見》(泰政水〔2022〕124號)被判定為惡意投訴在公示期內的,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在原件復印件章節或“承諾函”章節查見均認可)。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至2024年2月23日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
4.2獲取招標文件
(1)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
(2)招標文件售價0元。
(3)投標人使用單位數字證書通過交易平臺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3月11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開標模式及遞交方式
5.2.1本次招標定于2024年3月11日10時00分,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一室215公開開標。本項目采用 “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單位可登陸泰州市水利工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查看開標現場直播。
5.2.2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3逾期未上傳電子投標文件的,視為投標人放棄投標。
6.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打“/”的為不作評審要求。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3.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4.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5.信用等級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5)項規定 |
6.總監理工程師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6)項規定 |
7.其他人員要求 | / |
8.試驗檢測儀器設備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9)項規定 |
10.社會保險 | 監理機構所有人員(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從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之內任意1個月的在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其中退休人員應提供退休證書(或提前退休證明)、本單位與其簽訂的聘用合同和本單位為其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否則作否決投標處理。 |
11.聯合體投標人 | 不接受聯合體 |
12.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13.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3.5款規定 |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以最高投標限價為評標基準價,投標費率最高投標限價為2.5%。
7.4分值構成
1.投標報價:22分;2.監理大綱:50分;4.監理機構人員配置:19分;5.其他:9分。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序號 | 評分因素 | 分值 | 評分標準 |
一 | 投標報價 | 22 | 本工程監理費為經審計的工程結算價*X%。本工程監理費費率設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2.5%(監理費結算總價不得超過概算批復),超過最高限價為廢標。 賦分標準:費率為2.5%得12分;每下浮0.01%加0.5分,最多加10分。采用內插法計算,計算結果四舍五入,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
二 | 監理大綱 | 50 | (1)監理大綱內容齊全,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2)工程進度、投資、質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動態管理措施針對性強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3)現場組織協調方案好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有完善的監理工作制度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資料歸檔制度完善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6)主要和關鍵生產工藝規程及檢驗要求控制方案好,檢驗工作內容及方法合理,過程監督控制方案好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7)對本工程提出好的技術建議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三 | 監理機構人員配置 | 19 | |
1 | 總監素質和能力 | 6 | 1、總監業績: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有擔任總投資5000萬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高標準農田和農業開發項目除外)監理總監經歷業績或總投資1500萬元及以上的水閘或泵站或閘站一體化工程監理總監經歷業績的得3分;有擔任總投資3000萬元及以上水利工程(高標準農田和農業開發項目除外)監理總監經歷業績或總投資1000萬元及以上的水閘或泵站或閘站一體化工程監理總監經歷業績的得2分;本項最多得5分。 注:類似工程業績需提供以下原件的掃描件:①中標通知書,②合同協議書,③竣工驗收文件或合同完工驗收資料的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項目監理總監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中明確為準(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者均明確時必須相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視作總監的無效業績。 2、2019年1月1日(以獲獎時間為準)以來作為總監理工程師承擔的項目獲得市級水利部門及以上頒發的獎項(水利類)的得1分。 獎項為: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水利類)、中國水利工程優質(大禹)獎、省水利工程建設優質工程、省水利工程建設文明工地、省設區市級水利工程建設文明工地或優質工程等。 注:提供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原件掃描件。 |
2 | 監理資源配置 | 13 | 1、監理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配置。投標人配備水工、環保、機電、造價、安全等專業監理人員得10分,缺少一個專業扣2分。最多得10分。(水工專業需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環保專業需具備環境保護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機電專業需具備機電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造價專業需具備水利工程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安全專業提供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或安全培訓證書) 注:(1)監理機構人員具有多個專業時,只按一個專業賦分。 (2)監理機構人員(含總監)不得相互兼任。 (3)提供以上證書原件掃描件。 2、人員素質:監理人員(總監除外),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每人得1.5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職稱證書原件掃描件。 |
四 | 其他 | 9 | |
1 | 體系認證 | 3 | 投標人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范圍: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服務)且在有效期內有一項得1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證書原件掃描件。 |
2 | 擬投入現場的設備、檢測儀器等 | 6 | 投標人配備電子全站儀、電子水準儀、手持激光測距儀、鋼筋位置測定儀(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儀)、GPS 接收機、航拍無 人機。每少一項扣 1 分,扣完為止,本項 最高得 6 分。 注:提供本項目的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表,否則按該設備缺失處理。 |
8.發布公告媒介
本招標公告同時在《泰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泰州水利網》、《中國招投標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泰州市高港區)水利工程建設中心
地 址:江蘇省泰州市高港區港城路18號
聯系人:錢先生
電 話:15961092002
招標代理:江蘇潤泰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泰興市科政路39號
聯 系 人:楊云、成潔
電 話:0523-87723388
電子郵箱:664045589@qq.com
10.備注
10.1類似工程業績需提供以下加蓋公章的原件的掃描件:①中標通知書,②合同協議書,③竣(完)工驗收證明材料,缺少以上任何一項視作無效業績。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10.2按照江蘇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號規定,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導致該工程重新招標的不得再參加該工程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