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蒙東公司海拉爾、達賚湖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勘測定界及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技術服務【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3-279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華能蒙東公司海拉爾、達賚湖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勘測定界及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技術服務【重新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3招標規模:華能蒙東公司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勘測定界及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技術服務
2.4招標范圍:分別完成華能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永久用地及臨時用地勘測定界報告,勘測定界報告必須經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驗收,并根據兩個項目用地調整對報告進行修改,直至滿足建設用地報批條件。
分別編制華能海拉爾熱電廠、滿洲里達賚湖熱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選址研究報告、節地評價報告、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專章、土地利用和耕地保護專項報告,并取得兩個項目顛覆性因素排查文件、選址合規性文件等其它用地預審相關組件,完成用地預審上報、審查,取得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及其批復文件,并根據兩個項目用地調整,對用地預審進行修改,直至滿足建設用地報批條件。
2.5本次招標標段為:華能海拉爾、達賚湖火電靈活性改造配建30萬千瓦風電項目送出工程勘測定界及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技術服務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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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自然資源部門頒發的測繪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城鄉規劃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內,至少新能源類項目勘測定界報告編制、土地預審業績各1項,需提供業績合同的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4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