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核電開發公司霞浦核電項目壓水堆一期工程廠址大氣擴散補充試驗研究服務項目【重新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216)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核電開發公司霞浦核電項目壓水堆一期工程廠址大氣擴散補充試驗研究服務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2.3 標段劃分: 華能核電開發公司霞浦核電項目壓水堆一期工程廠址大氣擴散補充試驗研究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2.5 服 務 期: 本項目從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畢止。
本項目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大氣邊界層的觀測和分析。
湍流測量與擴散參數計算。
中小尺度風場與輸送規律研究。
野外示蹤試驗究。
大氣擴散數值模擬和擴散特征研究。
綜合分析與總報告的編制。
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華能霞浦核電項目壓水堆一期工程廠址大氣擴散補充試驗研究技術任務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1)投標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項大氣擴散試驗研究工作相關業績,業績須附合同或任務書等掃描件,否則視為無效業績。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