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霞浦核電 2023屆預備操縱員現場在崗培訓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155)
項目所在地區: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霞浦核電 2023屆預備操縱員現場在崗培訓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2.2 規 模: 本華能霞浦核電 2023屆預備操縱員現場在崗培訓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3 標段劃分: 華能霞浦核電 2023屆預備操縱員現場在崗培訓服務項目標段包1
2.4 服務地點: 福建省,寧德市,霞浦縣
2.5 服 務 期: 預計2023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5日實施培訓,具體開始時間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結束時間以實際培訓完成時間為準。
2.6 招標范圍:委托方培訓甲方所屬35名2023屆預備操縱員現場在崗培訓、考試與授權服務,同時負責整個培訓期間食宿和生活所需的市內交通,具體參考技術規格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1)投標人應具有兩臺及以上核電壓水堆機組設施,且具備現場培訓條件,培訓機組為華龍一號機組或者M310及其改進型機組;
(2)投標人已完成1批及以上“中級及以上的現場操作員”在崗培訓。若為內部人員培訓,需提供最近批次的在崗培訓授權記錄證明;若為外部人員培訓,需提供最近批次的在崗培訓服務合同證明。
(3)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