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煤制油分公司氣化二廠硫回收催化劑采購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序號 |
需求單位 |
物資編碼 |
物資描述 |
單位 |
數量 |
1 |
煤制油分公司氣化二廠 |
11970317 |
鈦基硫回收催化劑\TiO2≥85%\硫回收裝置 |
TO |
99 |
2 |
煤制油分公司氣化二廠 |
11968388 |
抗漏氧保護制硫催化劑\γ-Al2O3+活性組分 φ4-6mm\硫回收裝置 |
TO |
45 |
3 |
煤制油分公司氣化二廠 |
11968456 |
普通制硫催化劑\Al2O3>90% φ4-6mm\硫回收裝置 |
TO |
120 |
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包)。
2.2 其他:2.2.1交貨日期:預計2023年12月25日完成供貨,具體供貨時間以使用單位通知為準。
2.2.2交貨地點:寧夏回族自治區靈武市寧東鎮煤制油分公司氣化二廠。
2.2.3付款方式:貨物執行整單結算,貨到驗收合格且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貨款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額銀行承兌匯票。
2.2.5質保期:裝填運行合格后3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進口產品授權代理商,進口產品授權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9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應用于10萬噸/年及以上硫磺年產量裝置催化劑的合同業績2份(如合同中無法體現應用于10萬噸/年及以上硫磺年產量裝置,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技術協議或最終用戶蓋章的用戶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材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9-07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9-13 17: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
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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