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定西岷縣100兆瓦集中式風電項目(二期)風電場施工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甘肅定西岷縣100兆瓦集中式風電項目(二期)風電場施工總承包工程公開招標, 招標人為定西岷縣 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單位為:定西岷縣國電電力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國電電力甘肅定西岷縣100MW集中式風電項目(二期)位于定西市岷縣茶埠、寺溝、禾馱鎮境內,場址區距岷縣縣城 15km,距定西 140km,場區西側有 G75 高速、國道 212 及縣鄉道路直接通至場址區,北側有禮岷公路可通過硬化路至場址區,交通條件便利。
本工程規劃裝機容量 100MW,建設期 12 個月,風電場本期工程擬推薦方案為安裝單機容量為 5.6MW風電機組。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國電電力甘肅定西岷縣100兆瓦集中式風電項目(二期)風電場施工總承包項目,不分標段(包),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準備階段的場地平整、臨建設施、施工及檢修道路修筑、施工平臺等工作,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塔筒、錨栓及鋼筋混凝土等)以及風電機組基礎施工,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及錨栓安裝,風機機艙至塔底電纜及光纜敷設,視頻安防監控系統、電、照明、消防、給排水等設備安裝;風力發電機組、箱變等甲供設備材料的到貨卸車、驗收、交貨點經設備轉運場地直至風機機位點的全部二次裝卸和倒運、設備保管以及大件設備轉運場地建設、風電場內外道路工程及地基處理、工程對外工作協調、征林征地等。投標方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所有費用及組織均由投標方負責。
2.1.3計劃工期:12個月。
2.1.4質量要求:(1)工程質量驗收按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執行,承包人應接受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監理和發包人的質量監督。(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監理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為止,由此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3)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驗收標準的,發包人應承擔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費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誤,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潤。
(4)承包人保證其完成的工程是完整的、準確的和沒有缺陷的;并且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與性能要求,滿足預期的用途;符合行業的良好慣例。(5)承包人保證其工作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國際標準、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規范,且滿足獲得無條件限制生產許可的所有要求。(6)承包人保證其人員具有為其委派任務所需要的相應的能力、資格和經驗,并保證他們能夠及時有效地履行職責。(7)如果承包人未能履行其質量保證義務,發包人有權委派第三方履行此類義務,承包人承擔全部由此產生的費用。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風電場施工總承包(至少包含風電場道路、風機基礎和吊裝施工內容)的合同業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場施工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或安全員)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8-03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8-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