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內蒙古自治區鄂溫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鎮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2 承包方式:服務承包,投標人在合同期內保證履行義務有關的所有工作和服務,并為完成本合同提供所有必需的消耗性材料、設備、機械、工具、勞力、運輸、消耗品、行政管理及其他服務。
2.3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伊敏河鎮。
2.4 服務期:自2023年11月9日(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至2025年8月1日或合同額使用完畢或根據排卸現場實際情況確定運輸量。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包含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相關內容。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備至少1項運量40萬噸及以上的公路貨物運輸業績,需提供相關業績合同掃描件(業績合同掃描件至少有封面、簽訂時間、實質性工作內容、簽字蓋章頁,如合同中未體現運量的,需提供運量相關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3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2)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函,承諾在收到中標通知書起三十日內提供擁有或長期租賃的公路運輸車輛不低于20輛(裝載量不得低于30噸)自卸車,車輛自卸方式使用后翻式掛車,如收到中標通知書起三十日內未提供符合采購人要求車輛擁有或長期租賃的證明材料(車輛行駛證或租賃合同、照片等相關資料),將取消其中標人資格并扣除投標保證金,承諾函需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獲取時間:從2023年08月17日9:00起至2023年08月22日17:00止(北京時間,下同)
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09月06日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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