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張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監理項目(ZJGDD-JL1、ZJGDD-JL2標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宿遷市張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宿發改投資發(2022)32號文 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宿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宿發改投資發(2023)99號文 批準,項目業主為宿遷市高速鐵路建設發展 ,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宿遷市張家港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南起北京路互通,北至宿支路南側,道路全長5.6公里(不含在北京路項目中實施的立交范圍內的張家港大道)。主線為城市快速路,設計速度80公里/小時,輔路為城市主干路(兼顧一級公路凈空及荷載要求),設計速度50公里/小時。主路車道規模為雙向6-8車道,輔路車道規模雙向4-6車道。主路部分項王路以南采用地面+節點上跨橋方式,項王路以北采用全高架方式,全線設置高架與地面道路聯系的上下匝道共8條,進出高鐵站的高架匝道 4 條。全線共設置 7 對出入口,分別在雪峰山路北側、石鐘山路南側、項王路兩側、洪澤湖路南側、五臺山路北側、天山路南側。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擬分為2個標段,即ZJGDD-JL1、ZJGDD-JL2標段。
ZJGDD-JL1標段合同范圍包括:宿遷市張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樁號:ZK1+745.000—ZK4+837.061)3.092公里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交通安全設施、監控、景觀照明、綜合管線、管道、綠化、附屬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安全、環保監理以及缺陷責任期服務,標段工程建安費約9億。
ZJGDD-JL2標段合同范圍包括:宿遷市張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樁號:ZK4+837.061—ZK7+380.000)2.543公里施工圖設計范圍內的路基、路面、橋涵、排水及防護、交通安全設施、監控、景觀照明、綜合管線、管道、綠化、附屬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安全、環保監理以及缺陷責任期服務,標段工程建安費約8.5億。
本工程設置一級機構,為總監理工程師辦公室。
監理服務期:58個月,其中施工準備期及施工期 22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其中綠化缺陷責任期36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項目實行資格后審,通過資格后審是投標人參與評標及中標的前提條件。本項目資格條件要求如下:
(1)資質要求:獨立法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甲級監理資質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公路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監理甲級資質;
(2)財務要求: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項目投標企業財務能力評價指標》規定的方法計算,投標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的“財務能力評價參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業績要求:2018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企業承擔過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400萬元的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監理項目;
(4)總監理工程師要求:持有高級工程師技術職稱,并具有交通運輸部頒發的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證書或建設部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冊監理工程師證書,2018年1月1日(以系統備案的合同完成時間為準)以來,在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人民幣400萬元的一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或城市主干路及以上道路工程施工監理項目中擔任過總監理工程師;
總監理工程師無在崗項目(或提供本項目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具體格式詳見招標文件其他資料“無在崗承諾書”)。在崗項目:指處于發布中標通知書到取得交工驗收證書(若為住建項目則指竣工驗收證明)期間的工程。
總監理工程師的業績認定方法:在已完項目中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任職時間超過合同工期 1/2(含 1/2)以上的,方可認定該業績,且一個項目只認定為一個總監理工程師的業績,并應當與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顯示的業績相同,特殊情況需經業主同意并出具相關證明報項目主管部門認定。
上述“任職時間”、“合同工期”分別以“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直接生成的《投標報表》“表 4 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中填報的任職開始至任職結束時間和開工至交/竣工時間為準,以此判斷任職時間是否超過合同工期 1/2,若 “表 4 擬投入本標段主要人員經歷表”未顯示“任職時間”或“合同工期”,投標人可采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如上述截圖也無法判斷,則不予認定該個人業績。投標人須保證所提供的網頁截圖與相關系統查詢內容保持一致,否則補充證明材料無效。
(5)信譽要求:投標人滿足以下3項要求
a.投標人在最近一次江蘇交通項目的信用檔案等級評定中被評為C級及以上;
b.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c.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shixi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單的網頁截圖,否則,不予認可。
(6)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其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擬投入總監理工程師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或其他能夠證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擬投入總監理工程師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社保繳費時間為投標截止之日前最近且連續3個月(5-7月或6-8月)。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在此列),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4同一投標人可同時報名參加本項目2個標段的投標,但至多只能中標1個標段,若同一投標人在本項目兩個及以上標段綜合得分均為第一時,則優先推薦為ZJGDD-JL1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在其他標段中不再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3.5投標人與本項目對應工程的施工單位、質安中心單位、安全咨詢單位等或與其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單位均不得參與其對應標段的投標。
3.6 本次招標工程與宿遷市高鐵東站綜合客運樞紐附屬高架橋梁工程為招標人同一批次實施的工程項目,同一家投標單位最多中標一個監理標段。
3.7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人應及時進行備案、建立信用檔案。投標人在系統中需要備案的內容,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完成備案及信息系統報表內容的填報,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3.8根據《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蘇交規〔2019〕2號附件1)中第三十八條規定:從業單位未在交通運輸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滿足項目招投標需要的,應當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或者投標文件前在部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者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建立、更新或者補充其信用信息。從業單位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時未備案的信用信息,評審和評標時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評分。如“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可查詢的網頁截圖作為補充證明材料。
3.9總監理工程師在崗情況,按下列原則認定:1.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之前,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已在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任職,包括在已發出中標通知書或者簽定合約的其他項目中作為主要人員的,應當視為有在崗項目;2.未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但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了擬投入本項目中的主要人員在中標后可以從其他項目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3.投標人擬投入的主要人員在其他項目上作為主要人員任職,雖然項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標可以從其他項目上撤離的書面承諾,視為無在崗項目:1)工程已經完工,經項目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合格,主要人員基本完成職責,非投標人原因尚未進行交工驗收的;2)工程中標后半年內非中標人原因無法開工或停工半年以上無法復工等情況。
4.
未曾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關說明下載招標文件!項目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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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