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惠州電廠一期石膏銷售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國能(惠州)熱電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廣東省惠州市南部的惠州大亞灣石油化學工業園區東區K1地塊,原規劃建設為4×300MW級燃煤熱電聯產機組,分兩期建設。一期已建成2×330MW亞臨界抽凝式燃煤機組。
本次招標為一期已建成2×330MW亞臨界抽凝式燃煤機組范圍,投標人購買招標人發電副產品石膏進行綜合利用,并負責石膏的運輸,保證石膏及時拉運,確保運輸過程中不對環境產生污染。
預計銷量:石膏5萬噸。
2.1.2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分二個標段,標段劃分情況如下:
第1標段 |
石膏2.5萬噸 |
第2標段 |
石膏2.5萬噸 |
此招標量僅為暫定量,實際銷售數量以招標人實際可供量為準。 |
2.1.3服務期:計劃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體時間以合同簽訂為準。
2.2 其他:本項目投標有效期為90天,本項目為資格后審項目,投標時,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正文“3.5資格審查資料”的規定,提供招標公告“投標人資格要求”內各條款要求的證明材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對應年度稅務機關出具的稅收完稅證明(至少包括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
【3】業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火電廠石膏銷售(或處置)的合同業績2份,且每份合同石膏量不低于1.5萬噸。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容量不低于1萬噸的自有或租賃(必須提供租賃合同)的石膏存儲倉庫,并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權資料、圖紙、批復、環保備案、照片等)。招標人將對預中標單位實地考察,如與投標資料不符將取消中標資格)。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6-25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6-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