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豐縣
2.2.項目規模:10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交貨期3個月;計劃開始交貨日期:2023年8月31日(供貨進度必須滿足現場施工需求,具體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投標人應充分考慮不利影響,在確保供貨進度的前提下,連續生產1個月的備貨量)。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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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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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豐雙峰黃崗100MW風電項目 風電機組(含塔筒)設備 |
包括風力發電機組、塔筒、錨栓及其配套的電氣系統、控制系統,風電機組升壓設備、環網柜、完整的風電機組監控系統、風功率預測裝置等設備,以及備品備件及專用工具和運輸(含場外道路協調、中轉 堆場租賃、手續辦理、施工、運輸措施等為完成運輸所需的工作)、二次轉運、指導安裝、調試、后期運維等相關的技術服務。 |
1000 |
注:設備交貨地點為:風機檢修平臺車板交貨。投標人在投標時,應當結合本項目實際,編制本項目的運輸方案,合同設備自投標人制造工廠至合同規定的現場交貨地點的所有工作及費用由投標方負責。投標人保證按照招標人要求按時供貨,交貨前所發生的設備堆場建設費、維護費、看管費、二次倒運費費等全部費用由投標人負責,綜合在投標報價中考慮。投標人單臺機組裝機容量不得超過6MW,綜合考慮本項目機位實際情況,要求投標人風電機組單機容量范圍5MW~6MW;總容量偏差范圍98MW~100MW。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江西宜豐雙峰黃崗100MW風電項目 風電機組(含塔筒)設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所投機型必須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國外先進的技術轉讓,必須具備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應提供國家權威機構出具的投標機組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如投標時暫時不能提供高、低電壓穿越能力測試報告或高、低電壓穿越能力評估報告,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產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必須具備并網能力,能通過所有相關的并網檢測。
9.投標機型應按照《GB/Z25458-2010風力發電機組合格認證規則及程序》進行了型式認證,認證工作應由國家認證認可主管部門批準的認證機構進行,投標人應提供相應型式認證證書,并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其中應包括標準功率曲線、保證功率曲線(即對應風電場實際空氣密度及湍流下的動態功率曲線)、推力系數(Ct)、功率系數(Cp)、噪音等級、電網特性的測試報告等;如暫時不能提供投標機型的型式認證,必須承諾在項目并網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誤項目并網,產生的電量損失費用由投標人賠付;投標時暫不能提供投標機型型式認證的,必須在投標時提供符合相關要求投標機型的設計認證。
10.投標人應至少具有200臺5MW及以上機型的合同業績,且有5MW及以上機型的投運業績。所有投標業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供貨范圍頁或清單頁、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票,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3.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6-16 13:30到2023-06-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