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項目概況
1.1.1項目簡述
(1)依據國家能源局《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黃河公司各站已經編制了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其中預案中缺少大壩潰壩洪水計算、危害程度及影響范圍分析,下游洪水淹沒范圍圖及人員撤離、轉移路線圖等內容,且編制內容不完整、沒有經過專家評審等問題。為了符合國家能源局《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要求,需對黃河公司所屬位于青海、甘肅、寧夏三省區黃河干流班多、龍羊峽、拉西瓦、李家峽、公伯峽、蘇只、積石峽、鹽鍋峽、八盤峽、青銅峽和大通河流域納子峽、金沙峽12座水電站開展大壩潰壩淹沒危害性分析與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除蘇只、八盤峽、金沙峽為中型水電站外,其余均為大型水電站)。各水電站以發電為主,兼顧防洪和灌溉等綜合特性。
(2)本次招標采用“統招分簽”的方式,分別與黃河公司下屬10家二級單位分別簽訂采購合同。
委托方單位、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及合同編號如下
序號 |
實施地點 |
簽訂合同主體單位名稱 |
合同編號 |
1 |
班多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班多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2 |
龍羊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龍羊峽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3 |
拉西瓦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拉西瓦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4 |
李家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李家峽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5 |
公伯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公伯峽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6 |
蘇只水電站 |
||
7 |
積石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積石峽發電分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8 |
鹽鍋峽水電站 |
甘肅鹽鍋峽發電有限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9 |
八盤峽水電站 |
||
10 |
青銅峽水電站 |
寧夏黃河水電青銅峽發電有限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11 |
納子峽水電站 |
青海黃河中型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12 |
金沙峽水電站 |
青海大通河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
合同洽談時確定 |
本招標項目項下各實施單位地址及聯系方式:
序號 |
電站名稱 |
工程等級 |
壩型 |
庫容(億m³) |
具體地址 |
距省會距離(km) |
|
|
1 |
班多水電站 |
二等大(2)型 |
混凝土重力壩 |
設計0.15 34;2018年實測0.0542 |
青海省海南州興海縣曲什安鎮班多水電站 |
330 |
|
|
2 |
龍羊峽水電站 |
一等大(Ⅰ)型 |
混凝土重力拱壩 |
設計276 |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縣龍羊峽鎮龍羊峽水電站 |
147 |
|
|
3 |
拉西瓦水電站 |
一等大(Ⅰ)型 |
混凝土雙曲拱壩 |
10.79 |
青海省貴德縣拉西瓦鎮拉西瓦水電站 |
114 |
|
|
4 |
李家峽水電站 |
一等大(Ⅰ)型 |
三心圓混凝土雙曲拱壩 |
17.5 |
青海省尖扎縣坎布拉鎮李家峽水電站 |
112 |
|
|
5 |
公伯峽水電站 |
一等大(Ⅰ) |
混凝土面板堆石壩 |
6.2 |
青海省海東市化隆縣甘都鎮公伯峽水電站 |
150 |
|
|
6 |
蘇只水電站 |
Ⅲ等中型 |
復合土工膜防滲型堆石壩 |
0.455 |
青海省海東市化隆縣甘都鎮公伯峽水電站 |
160 |
|
|
7 |
積石峽水電站 |
二等大(Ⅱ)型 |
混凝土面板堆石壩 |
2.94 |
青海省循化縣積石峽水電站 |
206 |
|
|
8 |
鹽鍋峽水電站 |
二等大(2)型 |
混凝土寬縫重力壩 |
設計2.7,2020年實測0.7 321 |
甘肅省臨夏州永靖縣鹽鍋峽鎮鹽鍋峽水電站 |
70 |
|
|
9 |
八盤峽水電站 |
二等 |
混凝土重力壩 |
設計0.52,2020年實測0.3 332 |
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新城鎮八盤峽水電站 |
47 |
|
|
10 |
青銅峽水電站 |
二等大Ⅱ型 |
混凝土重力壩 |
設計6.06,2018年實測0.3 874 |
寧夏回族自治區青銅峽市青銅峽鎮青銅峽水電站 |
80 |
|
|
11 |
納子峽水電站 |
二等大(2)型 |
面板堆石壩 |
7.33 |
青海省海北州門源縣蘇吉灘鄉納子峽水電站 |
186 |
|
|
12 |
金沙峽水電站 |
三等中型 |
混凝土閘壩 |
0.026 |
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加定鎮金沙峽水電站 |
145 |
|
|
對黃河公司所屬班多、龍羊峽、拉西瓦、李家峽、公伯峽、蘇只、積石峽、鹽鍋峽、八盤峽、青銅峽、納子峽、金沙峽等12座水電站開展大壩潰壩淹沒危害性分析與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
1.2.2主要工作內容和工期
本次招標項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要求,對各水電站開展大壩潰壩淹沒危害性分析與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
主要內容包括:現場踏勘,基礎資料收集處理,依據國家能源局《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國能發安全規【2022】102號)、《水電工程潰壩洪水與非恒定流計算規范》(NB/T 10805-2021)要求,分析大壩潰決的主要因素,可能發生的潰決方式,潰壩相關計算,分析潰壩洪水對下游河道、重要保護目標等造成的破壞程度和影響范圍、繪制水庫潰壩風險圖,確定潰壩影響范圍內人員轉移線路及避險安置方案,形成《黃河公司12座水電站潰壩淹沒危害性分析報告》;根據分析報告,按《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編制導則》(DL/T 1901-2018),編制《黃河公司12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按照相關規定組織監管機構(國家能源局)專家庫專家進行評審,并按《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應急管理辦法》要求,邀請地方政府、流域調度機構相關人員參加,審核與地方政府相關預案的銜接情況。協助招標方按照地方政府、監管機構有關要求完成預案向地方政府和監管機構的報備或備案工作。
1.2.3工期
工期180天,具體開工時間已甲方開工令時間為準,總工期不變。工期內完成黃河公司所屬12座水電站大壩潰壩淹沒危害性分析與大壩運行安全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包括報告編制、組織專家評審、按評審意見進行修訂,提交終稿(包含書面、電子版),協助完成報備或備案工作。
1.3資金來源
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1.4投標人資格
1.4.1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和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讓、分包。
1.4.2商業信用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信用。不存在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情形,具體以信用中國網站檢索結果為準。
1.4.3項目主要人員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正高級職稱,并參與過大型水電站壩工設計或大壩潰壩分析研究工作經歷的人員。
1.5業績
投標人須同時具有以下業績:
(1)承擔過3個及以上一等大(I)型常規水電站設計工作(附合同復印件及項目核準文件),且水電站已投入運行。
(2)投標人在投標基準日期的近十年內,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大型水電工程大壩潰壩分析研究業績(附合同復印件,合同含研究報告目錄和主要關鍵內容等)。
1.6資格后審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不進入下一階段評審,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7招標文件的獲取
發售時間:2023年6月15日~2023年6月21日
備注:公告查詢以電力招標采購網m.yzpb.com.cn為準!本網站為經營性收費網站。您的權限不能瀏覽詳細內容,非正式會員請聯系辦理會員入網注冊事宜,并繳費成為正式會員后方可查看詳細的招標公告或報名表格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