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一、四子王旗項目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境內。
2.2 規模:100萬千瓦風電。
2.3 招標范圍:風電場及升壓站高壓電力電纜材料采購,技術要求、規格及數量暫按技術規范書執行,最終電纜規格及數量以施工圖清冊為準,并在技術協議中明確。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四子王旗,項目現場招標人指定地點現場車板交貨。
2.5 交貨期:60天,合同簽訂后從2023年7月15日開始交付,2個月內完成全部材料交貨,具體數量及進度安排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二、化德項目
2.1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化德縣七號鎮境內。
2.2 規模:化德縣100萬千瓦風光儲項目規劃容量為100萬千瓦,其中風電項目建設規模800MW,光伏項目建設規模200MW。
2.3 供貨范圍:包括但不限于35kV電力電纜的制造、出廠前試驗、包裝、運輸、現場交貨等。產品數量、技術規格(具體以招標文件技術規范書中要求為準)。
2.4 交貨地點: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化德縣七號鎮境內項目所在地。
2.5 交貨方式: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2.6 交貨期:60天,合同簽訂后從2023年7月15日開始交付,2個月內完成全部材料交貨,交貨期內交貨進度須連續均衡,并滿足現場施工進度要求,具體交貨批次及數量以買方通知為準。買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情況調整供貨時間,賣方不得據此要求調整合同價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中同時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業績相關要求:投標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電壓等級35kV及以上的電力電纜國內供貨業績累計金額3億元及以上(需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包括封面、供貨規格型號、供貨清單、35kV及以上的電力電纜單價和總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其中35kV及以上電力電纜單項合同金額1000萬元及以上的國內供貨業績至少3項(需附合同掃描件及其中發票證明任意1張,合同掃描件包括封面、供貨規格型號、供貨清單、35kV及以上的電力電纜單價和總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等),而且單項合同中35kV及以上鋁合金電纜不少于80km業績至少1項(需附合同掃描件及其中發票證明任意1張,合同掃描件包括封面、供貨規格型號、供貨清單、35kV及以上鋁合金電纜單價和總價、簽訂時間、簽字蓋章頁以及不少于80km的證明材料等)。
3.2.2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有國家認可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35kV及以上YJY和YJLHY型號電力電纜型式試驗報告。
3.2.3 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和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名稱含電線電纜,參數中必須同時包含銅、鋁合金導體)。
3.2.4 投標人應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且無連續兩年虧損情況。
3.2.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3.2.6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3年6月12日09時00分起至2023年6月19日17時00分止(北京時間,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