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各單位液體二氧化碳框架采購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序號 |
需求單位 |
物資編碼 |
物資描述 |
單位 |
數量 |
1 |
寧夏煤業各單位 |
11977033 |
液體二氧化碳\≥99.9% |
TO |
100000 |
2.2 其他:2.2.1交貨時間:預計2023年10月1日開始供貨,具體每批次供貨時間和數量以使用單位通知為準。
2.2.2交貨地點:寧夏煤業各使用單位。
2.2.3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項下采購訂單執行整單結算,單批次采購訂單貨到驗收合格且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支付貨款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質保期為12個月,依次類推。
2.2.4支付形式:全額銀行電匯。
2.2.5質保期:貨到驗收合格后12個月。
2.2.6框架協議有效期:兩年。
2.2.7框架協議調價原則:本項目物資價格在協議期內不做調整。
2.2.8協議終止條件:框架合同項下訂單累計數量達到(但不超過)框架約定的總數量及框架協議約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達,則終止框架協議,兩者先到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3)投標人須具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須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如投標人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則須有相應與之配送合作的單位,并提供投標人與合作單位的合同或協議、合作單位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許可證經營范圍須包含危險貨物運輸2類)。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液體二氧化碳的合同業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資質業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6-09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6-1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