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安徽 江蘇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二期項目發電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1-045)
項目所在地區:江蘇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安徽 江蘇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二期項目發電項目EPC工程預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江蘇省
2.2 規 模:
城市 | 支架模式 | 陽光棚模式 |
計劃容量 | 計劃容量 | |
連云港 | 23 | 7 |
徐州 | 9 | 8 |
淮安 | 25 | 4 |
宿遷 | 20 | 4 |
鹽城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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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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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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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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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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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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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227 | 23 |
合計 | 250 |
2.3 標段劃分: 華能安徽 江蘇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二期項目發電項目EPC工程預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江蘇省連云港市、徐州市、宿遷市、鹽城市、南通市、淮安市、南京市、揚州市、泰州市、鎮江市10個市地區
2.5 計劃工期: 合同生效后18個月之內并網,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7 其他要求:
投標人承諾,簽訂合同后10天內完成不低于400戶農戶,如無法達到招標人要求,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任何合同價款。
中標人需保證承租的農戶屋頂不存在任何權屬糾紛,未出售、出租給第三人、未設置抵押等第三方權利且未與任何第三人簽訂任何有損發包人使用權或任何影響發包人正常經營的協議。保證發包人 合法使用農戶屋頂,因農戶屋頂出現問題影響發包人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由中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本工程為交鑰匙工程,投標人負責項目前期至投產發電、工程竣工驗收為止與本項目相關的一切工作。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范。
與房屋所有者簽訂的協議中的單塊組件租金價格:支架模式前10年45元/塊/年,后15年30元/塊/年;陽光棚模式15元/塊/年;租期25年,租金不得超過該標準,超出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
服從招標人和監理人的工作安排。
由華能巢湖發電 統一對該項目進行招標,若項目發生變化,可按照各區域子項目報價采用統招分簽的模式簽訂合同。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待取得相關機構和華能集團公司建設批復后執行該招標結果,若不具備前述建設條件,則不執行該招標結果,相關費用投標單位自行承擔。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工程設計資質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3.3.2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三級及以上資質。
3.3.3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
3.2.4 業績要求:投標人應具有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50MW及以上光伏工程項目施工總承包合同業績,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
3.2.5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須明確牽頭人,聯合體由一家設計單位和一家施工單位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