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能源開發 2023-2024年地面光伏項目可研、勘察設計及專題服務框架協議采購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060)
項目所在地區:浙江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能源開發 2023-2024年地面光伏項目可研、勘察設計及專題服務框架協議采購項目,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
2.2 招標規模:本次地面光伏框架協議采購暫估容量為500兆瓦,分為若干個獨立項目實施,具體以最終實施的項目容量為準,招標人不保證本標段協議有效期內最終實施總容量不足或超出暫估總容量。
2.3招標范圍:華能能源開發 光伏項目可研、勘察設計及專題服務,包含各項目容量排摸、投資機會研究、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的勘察、設計任務,按照國家和電力行業有關標準和內容深度要求完成設計工作,并滿足招標人工程報批、施工準備、施工、調試與竣工驗收、審計的全面要求。
2.4本次招標為框架協議招標,招標人不保證所有項目在服務期內實施,同時招標人有權就某地區的特殊項目進行調劑或單獨招標。
2.5框架有效期:框架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兩年。本框架有效期為中標簽訂的框架服務協議有效期,在協議有效期終止日前已開展可研工作的項目屬本標段,合同履約有效期以具體合同約定為準。如招標人需要,可隨時再次啟動框架協議采購,用于補充新的框架協議服務單位。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甲級,同時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3.2.2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有3個地面光伏項目的設計業績
3.2.3投標人擬任本項目設總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光伏工程擔任設計負責人的經歷,須附公司任命文件復印件、或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否則按無效業績處理。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