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賚諾爾煤業 靈東煤礦副井井底車場及關聯巷道硐室、永久避難硐室進行標準化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3-2-005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扎賚諾爾煤業 靈東煤礦副井井底車場及關聯巷道硐室、永久避難硐室進行標準化建設工程,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扎賚諾爾煤業 靈東煤礦副井井底車場及關聯巷道硐室至今已逾10年部分亮化設置已損壞、西一采區永久避難硐室已投入使用頂板及地面均未亮化。為了達到標準化檢查驗收標準,對副井井底車場及關聯巷道硐室、西一采區久避難硐室進行標準化建設工程。
2.2 施工 詳見技術規范書附件一、工程量清單附件二、施工方案附件三。
2.4 工 期:以開工報告所載明的開工日期后180日內完成全部工程內容。
2.5 其他需要說明內容:按照《煤炭建設工程費用定額及造價管理有關規定》及扎煤工作聯系單{2022}1號文的要求,工程竣工結算中標單位需向沈陽工程造價管理站支付技術服務費,詳見附件四;投標人須仔細閱讀招標文件及招標公告摘錄表,在充分理解的情況下編制投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條件
投標人須為華能集團供應商庫內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務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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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專項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礦山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績要求:投標人須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礦山井下硐室裝修業績合同至少兩份。。
3.2.3資格能力要求:
投標人委派的項目經理須具有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投標人委派的項目安全負責人須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證書。
參與投標的單位,須提供擬使用煤礦井下用聚全氟復合板材生產商出具的使用許可證明。
3.2.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5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不接受分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