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內容
(1)招標編號:0675-230JOC004052
(2)項目名稱: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N,N-二甲基乙酰胺采購項目,年采購數量約為80噸。
2.項目說明
(1)供貨要求:按需分批送貨,供貨地點為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廠區。供貨期預計截止到2024年3月(最終以南通江山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阻燃劑事業部要求的計劃供貨時間通知為準)。考慮到招標人生產工藝安全和廠區運輸與卸貨安全,中標人需提前2天將送貨駕駛員/押運員的信息報送招標人,在廠區內需嚴格執行招標人的安全管理規定。具體要求詳見第五章“采購內容及要求”。
(2)招標范圍:擇優選擇不少于2家供應商組建N,N-二甲基乙酰胺供應商儲備庫(入圍),如因中標人放棄中標或喪失中標資格的,招標人有權選擇重新招標或者順延排名后一位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入圍期限為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年期限。協議到期后,經考核通過、雙方協商無異議的,可自動延續一年。
(3)關于工藝生產試用的說明:
A、N,N-二甲基乙酰胺屬于招標人的重要原輔材料。為確保供應安全,中標人簽訂采購合同前,需先提供試用量供招標人評估使用性能,確認提供的產品能否滿足招標人生產工藝系統的要求(如中標人為招標人N,N-二甲基乙酰胺現有供應商,則免于此流程)。提供樣品數量1L,樣品小試合格,雙方簽訂合同;小試期限內,如第一次樣品小試不合格,中標人可提供第二次樣品進行小試,如仍不合格,取消該中標人中標資格。產品小試期限15天,小試樣品數據無論是否符合招標人的要求,該樣本均不退換,且期間造成風險與費用由中標人自行承擔。潛在投標人一旦參與本項目投標,即視為認可招標人對工藝生產試用結果的判定。
B、非現有供應商,首次訂單供貨需提供1噸進行大生產試用,使用正常則該訂單繼續執行;若使用不合格,則取消該訂單的剩余供貨量,且不得參與本次訂單的重新比價。若第二次大生產試用不合格,則取消該供應商本年度的供貨資格。
(4)關于計量的說明:若定量包裝。以中標人送貨單數量為準,但運輸過程中損耗不得超過0,超出部分由中標人承擔。
3.合格的投標人
本次招標的合格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資格要求:
(1)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加載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2)投標人應為N,N-二甲基乙酰胺的生產商或貿易商;(若投標人為生產企業,須提供有效的生產經營許可證明材料。若投標人為貿易商,需要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代理授權;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材料(提供授權書原件及質量體系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生產廠家的情況介紹,以及如成為中標人在合同執行期間不更換供貨生產廠家的承諾書(加蓋投標人公章))
(3)信譽要求: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未被移出。(提供網站截圖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未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的投標人,須提供承諾書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4)履約能力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批量穩定提供符合招標人要求的N,N-二甲基乙酰胺的供應能力;(提供承諾書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5)財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1年度公司財務報表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6)業績要求:2020年至今(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同一采購人年采購量在40噸以上的N,N-二甲基乙酰胺供貨業績;(提供供貨合同復印件,上述材料加蓋投標人公章,合同原件備查);
(7)投標人須提供本次擬投N,N-二甲基乙酰胺的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必須均符合招標人技術標準的要求;(提供檢測報告復印件加蓋公章,原件備查)
(8)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此次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此次投標。違反前兩款規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不得轉包和分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購買招標文件獲取時間: 2023 年3月27日至2023 年4月3日17:00止(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購買招標文件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1)企業營業執照
(2)企業介紹信或法人授權書
(3)合格的投標人證明材料
4.2招標文件售價800元,售后不退。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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