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延安路
2.2.項目規模:2*33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用于2023年6月3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的爐渣、石膏、石子煤清運處置。爐渣、石子煤、石膏量約15萬噸(詳見技術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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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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爐渣、石膏、石子煤處置 |
負責處置新疆紅雁池發電有限公司2×330MW機組產生的)爐渣、石膏、石子煤 |
2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提供自有或租賃儲存、處置地點必須完成環評及驗收工作。
8.投標人需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投標人應具備爐渣、石子煤消納(綜合利用)、拉運和處置或存儲能力。投標人需提供滿足固廢消納、處置、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至少包括爐渣、石膏、石子煤處置、儲存環評批復及環保驗收等)。
(2)與具備以上消納(綜合利用)能力的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或與符合環保要求的倉庫簽訂租賃合同。投標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貨合同或倉庫租賃合同掃描件,以及合同單位滿足固廢消納、處置、存儲要求的合法證明材料。(合法證明材料至少包括爐渣、石膏、石子煤處置、儲存環評批復及環保驗收等)。
投標人消納(綜合利用)、處置、存儲能力應滿足招標人全年爐渣、石子煤產量,招標人每年生產爐渣、石子煤量約15萬噸。
9.投標人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標報價截止日期)爐渣、石子煤清運、處置等有效業績1項及以上,業績必須真實,并提供相關業績表及證明材料(包括合同簽字頁、合同首頁,并提供合同復印件),如發現虛假業績,將取消投標資格。
10.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3-03-21 13:57到2023-03-27 17: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詳情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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