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HDTDZ020/17-QT-014)
一、招標條件
華電能源股份 富拉爾基發電廠2023-2024年燃料2號卸煤室卸煤服務項目已由華電能源股份 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 2.2項目規模及范圍:一期工程建設3×200MW,二期工程建設3×200MW。設計煤種為褐煤,每年機組年耗煤量約280萬噸。燃料運輸方式采用火車運輸,火車煤到富拉爾基南站(電廠交接站),再經鐵路專運線運至富拉爾基發電廠,卸煤方式為2個卸煤溝及翻車機卸煤,共配置4臺螺旋卸車機及2臺翻車機;現有兩個儲煤場,其中1號、2號、3號煤垛為一個煤場,東西方向長約278m,南北方向寬約145m,布置兩臺DQ8030型斗輪堆取料機,4號、5號煤垛為一個煤場,東西方向長約398m,南北方向寬約115m,布置一臺DQ1200/1200.30懸臂式斗輪堆取料機。設計儲存能力為20萬噸。燃料2號卸煤室卸煤服務項目預計每年卸煤量為116萬噸,兩年共計232萬噸,投標方派駐的卸煤人員數量夏季不低于21人,冬季不低于33人,提供24小時卸煤服務且負責提供綁車門鐵絲。當人數不能滿足卸煤工作需求,需要增加卸煤人員,但總承包金額保持不變。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兩年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 標書售價(元) CHDTDZ020/17-QT-01401 2023-2024年燃料2號卸煤室卸煤服務 200 我公司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在開具標書費發票,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票的中標單位在開具代理服務費發票時采取電子發票方式,不再提供紙質發票。請各投標單位登錄華電集團 業務系統,在“電子招投標>發票管理”菜單中查看、下載電子發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2023-2024年燃料2號卸煤室卸煤服務】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華電集團 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4.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 )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5.投標人近四年(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至少1項卸煤服務業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作為業績證明材料,合同掃描件應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標的、蓋章、簽字頁等內容。;要求投標人提供業主單位
項目 聯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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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