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于2009年8 月28日注冊成立,主要負責格爾木光伏項目50MWp大型并網光伏電站的工程建設、生產運維。其中一期工程裝機 規模20MWp,2011年5月全部光伏組件投產發電(調度名稱為“華靖電廠”)。二期工程裝機規模為30MWp ,2011年12月底全部組件投產發電(調度名稱為“華靖電廠二期”)。格爾木光伏場站委托運維服務 包括除場站變配電系統檢修預試、技術監督查評、場站構建筑物結構性維護以外的全部設備、系統的運行維護 管理工作。
2.2 項目建設地點:青海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東出口光伏園區,青海格爾木光伏項目
2.3 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5 標段名稱: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場站委托運維服務
2.5.1 招標范圍:青海格爾木光伏項目場站范圍內所有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設備、系統: 2條35kV送出線路、1條35kV啟動/備用電源線路,場站內所有高低壓開關柜、高低壓電纜(含 集電線路)、光伏組件及支架(含組件清洗)、匯流箱、逆變器、變壓器、直流電源、UPS、站用電源等電氣一 次系統,控制、保護、計量、測量、通訊、遠動、調度自動化、AGC、穩控系統、一次調頻、光功率預測、網絡 安防等二次系統,消防和火災報警、視頻監控、治安反恐、生活設施等附屬設備、系統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包括招標范圍內所屬構建筑物日常維護和運行維護所需的消耗性材料。
2.5.2 工期/服務期/交貨期:1095天,工期說明:合同服務期3年,合同生效后,自雙方完成工作交接并簽 字確認之日起算。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格爾木光伏發電有限公司2023年-2025年場站委托運維服務
(1)投標人基本要求: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的民事主體
(2)投標人資質要求:具有《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修類四級及以上、承試類四級及以上)。
(3)投標人業績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至少具有2 項30MW及以上已投運風電場或光伏電站運維的合同業績,其中至少1項為30MW及以上光伏電站運維合同業績(須 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無
(5)投標人其他要求:無
(6)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7)聯合體要求:
(8)備注: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03-10 17:00:00時至2023-03-16 17:00:00時(北京時間,下同)注冊、購買、下載電子招標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 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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